性侵友人國小孫女!淫狼辯「被誘惑」:不小心壓胸 重判8年半
記者郭玗潔/澎湖報導
澎湖一名蔡姓男子借住女友人家中,卻趁機性侵友人還在念國小的孫女,犯後還反控女童有男友、誘惑他,並狡辯女童躺床上時,他因失去平衡,雙手不小心壓到她胸部等語,不過法官不採信蔡男說法,依他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小女童小安(化名)和哥哥、父親一同住在祖母的透天厝4樓,2021年間,祖母的蔡姓友人也來借住3樓,孩子們都喊蔡男「伯公」。
蔡男明知小安未滿12歲,卻於2023年4月26日時,趁小安單獨在家打掃房間,闖進她房內,強抓她手摸自己的生殖器,再不顧小安喊「很痛」,強壓她在床性侵得逞,直到蔡男的朋友打電話來約喝咖啡,蔡男才穿起褲子出門,臨走前還安撫小安說「如果以後妳有想吃什麼,要跟我說,但要馬上吃掉」。
案發後1個月間,蔡男遇到小安都會對她笑一笑,小安受不了他詭異的微笑,就說「不要這樣關心我,我不會再跟你發生那種事情」,蔡男卻比出「噓」的手勢並回房,正好對話被小安哥哥聽到,經哥哥關心,才得知小安遭性侵。
哥哥通知祖母後,大家一同質問蔡男,蔡男卻辯稱「在那間房間不小心壓到小安、摸她胸部」,又反控小安有男朋友、跟男朋友上過床、引誘他,他摸胸有說「妳都還沒有長大,妳還這樣」,並對小安說「我那天真的我被妳誘惑到那個地步,還好,我自己有禁止自己,我沒有再去做什麼事」、「我被她這樣一誘惑,我動那個手,不對」,小安的家人隨後報警處理。
訊問時,蔡男只承認碰到小安的胸部,辯稱「我沒有對小安指交、性交,我碰觸小安胸部是因為失去平衡不小心碰到」,又以書面陳述說,因看到小安躺在沒有床單的床上,覺得很髒,要拉她起來時,小安突然轉成正面,他情急下兩手都壓在小安的前胸上,又說他沒吃藥就沒性能力等語。
不過法官不採信蔡男說法,檢視相關人證物證後,判定蔡男犯行屬實,犯後又不斷指責被害人,應該嚴加譴責,審酌他無前科、已婚、育有3名子女等情,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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