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勾串之虞」羈押原因 檢協會: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台灣民眾黨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事由的修法動議,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8/21)日發表聲明,強調此舉恐將嚴重影響被害人權益、社會治安與國家安全,並呼籲各界慎重考量相關修法可能帶來的後果。
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作為羈押事由,已是德國、美國、法國、澳洲及烏克蘭等多數先進國家刑事立法的通例,甚至在國際刑事法院(ICC)的羅馬規約中亦有明文規定。
以德國《刑事訴訟法》為例,其第112條第2項明確規範,若有事實足以認定被告可能以不正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進而妨害犯罪真相調查,法院得聲請羈押。其他國家如美國、法國及澳洲亦有類似條文,均以防範被告妨害司法程序為立法核心。
協會進一步分析,現行台灣《刑事訴訟法》中「勾串」與「湮滅」分別針對不同的妨害司法行為態樣,若刪除「勾串之虞」羈押事由,將等同於放任被告以威脅、利誘等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可能導致案件真相無法查明,並危及公平審判。
根據檢察官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地檢署總偵查收案中,法院因「勾串、滅證之虞」裁准羈押者高達6319人,占總聲押人次的70.8%。此理由在電信詐欺案件中特別常見,近3年平均獲准率更高達88.3%。若刪除該羈押事由,恐對重大刑事案件偵辦造成嚴重影響。
此外,近期多起因「勾串之虞」遭羈押的重大案件亦成為協會示警的重點,包括台積電工程師洩密案、愷愷兒童虐待致死案、台版柬埔寨跨國詐欺案,以及現役軍官謀駕軍機叛逃案等。協會強調,若修法刪除此羈押事由,可能導致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以及詐欺集團首腦逍遙法外,進而危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
檢察官協會呼籲立法者慎重考量修法可能引發的負面影響,並強調「勾串之虞」羈押事由在司法實務中扮演重要角色,是維護司法公正及社會安全的必要手段。未來相關修法議題仍需廣泛討論,以確保法律制度能平衡保障被害人權益與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