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App約吃飯變調!妹子慘遭強吻胸 他嘴硬辯「按摩」DNA打臉
記者黃有寧/台北報導
北市林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成年女子,雙方相約在旅館內用餐。席間林男以「幫忙按摩」為由接近對方,並口口聲聲保證「不會做讓妳不舒服的事」。未料,他卻趁機伸出狼爪,強行親吻、吸吮女子胸部等猥褻行為得逞。女子事後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將林男提起公訴。
今年5月某日晚間,林男透過交友軟體邀小芬(化名)至旅館房間用餐。小芬抵達後,2人先閒聊並享用餐點,氣氛一度融洽。林男隨後以「純按摩」為由提議幫她放鬆,還不斷強調「絕不會違反妳的意願」,取得小芬同意後,開始替她按摩背部、腿部及腰部。
未料,林男竟突然獸性大發,趁小芬趴臥時壓住她的身體,徒手抓住胸部並親吻耳後。小芬當下以言語與身體掙扎拒絕,但林男仍不罷手,硬是將她翻正,解開洋裝鈕扣、拉下內衣吸吮胸部,甚至掀起長裙意圖進一步猥褻。小芬奮力掙脫後衝出房間,立刻前往派出所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後,傳喚林男到案說明。他辯稱只是「純按摩」,並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不過,警方看雙方訊息紀錄,發現林男在事後曾傳訊息給小芬道歉,內容寫道:「如果讓你不舒服的地方,我很抱歉,對不起。」
檢警進一步勘驗2人交友軟體對話,發現林男曾傳訊息表示「如果不是有過親密行為,我真的會很不自在」、「我一定要過了那關,才能真正信任另一個躺在身邊的人」,顯示他對「親密行為」有強烈企圖。
除被害人指控外,檢警也調閱她與友人間的對話紀錄,確認她事發後立即向朋友訴說遭猥褻過程。另經鑑定,其外套胸前內側檢出男性Y染色體,DNA型別與林男相符。
檢察官綜合被害人陳述、對話紀錄與DNA比對結果,認定林男違反對方意願進行猥褻行為,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至於被害人另指控林男強制性交未遂部分,因林男否認犯行且無積極證據證明已著手性交,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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