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2狼醫遭重罰停業、廢照 院方低調:持續精進性平流程
二位曾在台大醫院任職狼醫,台大婦產部前主任陳思原、前住院醫師黃信穎,分別捲入性騷、性侵案件,台北市衛生局9月1日發文公告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廢止黃信穎執業執照1年,陳思原停業3個月。對此,台大醫院院方僅低調表示,尊重衛生局及醫懲會決議,院方致力強化院內性平事件處理流程,對相關案情不便再多做評論。
台大院方指出,二位醫師已不在台大執業,尊重台北市衛生局及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在這2件驚動社會的性平案件發生後,院方已設法強化內部性平相關事件處理流程,逐一審視並精進各項環節,持續努力進步,盼把流程調整得更好,對於外界批評、指教,均虛心處理。
據台北市衛生局懲戒決議書,陳思原1988年至2024年執業登記在台大醫院期間,對多名女性同事摸手、摟抱等性騷擾行為,經台大醫院調查結果為「性騷擾事件成立」,經審查陳所為符合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依醫師法移付懲戒。
陳思原行為違反醫師法,經衛生局移付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停業3個月,命於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學分,包含10學分性平及10學分醫學倫理。
決議書指出,黃信穎2021年6月為台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A女6月26日至急診室就診後,經診斷而留院觀察,黃27日為急診值班醫師,明知A女為因醫療關係而受自己照護之人,當日以需對她身體檢查為由,在無任何護理師在診間陪同下,對該女性交行為得逞。
黃信穎被廢止執照1年,因未被廢止醫師證書,1年後仍可憑醫師證書重新申請執照登記,無須再考照;若有醫療院所要聘用黃信穎或他要復業,可依任職地點向當地衛生局申請執照登記,前提是他得先完成性平跟醫學倫理的繼續教育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