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信用管制鬆綁! 央行:換屋族賣舊屋期限延至18個月
房地產景氣降溫,繼行政院日前宣布,新青安貸款將不再納入「72-2條款」的不動產放款比例限制之後,央行今天(8日)再宣布,換屋民眾出售原有房屋的期限,從目前的1年延長到18個月。
央行去年9月20日祭出第7波選擇性信用管制,為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的資金規劃,央行要求換屋族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有1年的換屋期限。
央行表示,原有措施實施近1年,多數民眾都能順利換屋,但是今年以來,隨著房市交易降溫,有民眾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導致無法在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
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需求,並落實信用管制目的,央行決定調整換屋族出售原有房屋期限,從1年延長為18個月,從去年9月20日(含)以後貸款案件都可以適用。
央行也呼籲,銀行在借款人符合授信5P原則和實質換屋自住的前提下,協助支應換屋者的資金需求。「授信5P原則」是指銀行授信須考量借款戶信用(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等5個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