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接軌ICS過度寬容期大縮短?彭金隆表態
保發中心擬調整壽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TW-ICS)制度,其中有關資產淨影響數,可分15年認列的計算方式將做調整,引發壽險業者關注。金管會主委彭金隆4日首度表態指出,保險資本監理是一個非常長遠而且非常細密的制度,所謂的過渡期15年沒有變,但會更「細緻的規範」,就是用ICS比例去計算可借金額,沒超過的部分還是維持15年、超過的部分再研究一個機制來計算,保發還在研議中。
金管會要求各公司2026年3月底,同時繳交2025年底ICS和RBC數據,並以兩者數據關聯,決定過渡期「可借金額」計算基準。
如RBC達250%以上,以ICS達125%計算可借金額;若RBC低於250%,則以ICS為「RBC除以2」計算可借金額。若ICS超過125%,可以申請超借金額;其中可借金額分15年攤還,超借金額分5年攤還。
所謂的「可借金額」,是指ICS制度下之「可借用的資本」。即主管機關在接軌時,允許保險公司在計算ICS的資本適足率上,可採淨資產方式「借用」一部分過渡性的資本緩衝額度,但並非業者實際拿到現金,而是在ICS清償能力比率的計算式裡,監理單位允許「暫時加回」的數字。
彭金隆指出,基本上過渡措施並沒有改變,只是希望維持到更穩健、更公平的資本建立制度,對於「額外再借」的這個部分希望保險公司還是要能夠持續強化資本,所以請保發中心研議「加速還款」機制,但未超額的部分還是維持15年並沒有改。目前保發中心還在做各樣數據的模擬,以及保險公司還有公會會做好溝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