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有條件」過關遭批 國健署長:這不是我決定的啊
《菸害防制法》規定,加熱菸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國健署29日宣布「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品項,若業者未定期提交監測報告等資料,最重可廢止核定。民團批評政府一面標榜「健康台灣」,一面犧牲年輕人的健康。國健署長吳昭軍今回應,「這不是我決定的啊」,是依法行政。國健署的立場一向都是減菸減害,不希望國人抽菸。
新版《菸害防制法》上路2年多,昨國健署有條件通過14項加熱菸,其中包含菲○○○公司的8個品項、傑○○○公司的6個品項被質疑是突然開放。對此,吳昭軍反問「什麼叫突然?」,經過長時間嚴格的審查,尊重所有專業委員會做出的決定,什麼時候有了結論,就什麼時候做,這不是他決定的。審查不會突然發生,結論也不會突然產生。
吳昭軍退休在即,民團認為,此次的開放是給最有影響力的2大菸商送大禮。吳昭軍語帶不滿回應「你們很喜歡用假設性的題目喔,我們沒有那個意思,跟我退休一點關係都沒有」。審查的過程是採嚴謹、專業的態度,什麼時候做出來,那我們就什麼時候有結論,我們依法行政。
對於政府一邊喊「健康台灣」口號,一邊和跨國菸商交換條件,大玩兩面手法,犧牲年輕人健康一說,吳昭軍強調,國健署的立場都是一樣的,減菸減害,都不希望國人抽菸。所以,有沒有什麼樣的菸品,跟健康台灣有什麼關係?我們希望大家不要抽。
至於圖利菸商一說,吳昭軍表示「如果是圖利我就被抓去關了」,揣測性的問題不太好,尊重民團的倡議,但是人會有道德的底線,行政人員最重要的是依法行政,有什麼證據,做什麼程序,審查回歸專業,這是大家可以檢驗的事情。台灣不缺揣測的語言,需要更向上的道德力量。未來加熱菸上市後,國健署會加強第三方的檢測跟監測,包括未來的流病調查、相關的盛行率等,所有的風險都在評估中。
◎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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