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論文被陳時奮控誣告改判6月 高虹安要上訴:無法認同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為博士論文有無抄襲,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引發「自訴」誣告案。高虹安一審遭判10月,雙方都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9)日上午撤銷一審判決,改判6個月。高虹安得知判決結果後,她說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本人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高虹安再次強調,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她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她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
陳時奮因率先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質疑高虹安就讀美國辛辛納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等語。
高虹安認為,她2018年赴美攻讀機械工程博士,在指導教授Jay Lee(中文譯名李傑)指導下取得學位,控告陳時奮涉嫌加重誹謗。
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主張高虹安明知她的博士論文有大量複製貼上與其他4人合著的內容,且該期刊論文也是複製貼上,經北檢偵查發現有18處極度近似,仍故意提告誹謗,有誣告犯意,因此以自訴方式提告。
台北地院根據資料、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認定高虹安具使陳時奮受刑事處分之意圖及誣告的直接故意,成立誣告罪,判處10月。
高院審理時,高虹安上訴主張,她沒有誣告犯意跟犯行,更無虛構,原審不符合邏輯跟經驗法則,對她不公平,很冤枉,強調她是針對陳時奮誇大不實的言論提告,自訴人上訴無理由,請求駁回。
陳時奮則反擊,高虹安庭上稱他是民進黨人馬,要高虹安不要貼標籤,他只在乎高虹安是否抄襲。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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