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老師酸「沒有媽媽」家長掛布條控霸凌挨告 兩家長判無罪
高雄許姓、蔡姓家長質疑女兒被班導師霸凌,多次求助校方都沒回應,氣得在前年3月於學校外面懸掛紅布條,指控該校「老師霸凌學生」,被指控的老師氣炸,對許女、蔡女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已經合理查證,老師是否構成霸凌,牽涉公共利益,判兩人無罪。
判決指出,前年3月間,高雄某間國小校門被懸掛紅布條,指控該校「老師霸凌學生」,學校取下紅布條後,兩名家長又於隔月懸掛印有「老師霸凌學生」以及「校方消極處理」字眼的紅布條。
被家長指控的導師不滿,在人本基金會協助下,對兩名懸掛紅布條的家長提告加重誹謗,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家長行為確實違法,依妨害名譽罪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許女、蔡女否認誹謗,許女辯稱,該校老師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就指控她女兒是小偷,甚至在全班面前說女兒沒有媽媽,她曾找過校長,也調閱過輔導紀錄,明明沒證據,卻指稱孩子是小偷,有東西不見又問她女兒有沒有回教室,這就是霸凌。
至於蔡女,則稱她是許女好友,許的女兒有事都會告訴她,小朋友被霸凌校方卻不處理這是事實,也是她們掛完布條後,校方才開始積極處理。
法官為此傳許女前夫、乾媽作證,前夫指女兒在小三、小四時,確實曾跟他說過老師在全班面前說她沒有媽媽。許女乾媽則稱,她曾問過小朋友較要好的同學,同學曾向她說「學校有東西掉了,老師第一個就是問她有沒有去班上」,小朋友才覺得很受傷。
許女乾媽還說,她曾陪許女去學校調閱輔導紀錄,看完紀錄後,老師確實沒有任何證據,女童確實有被汙衊,但學校卻都置之不理,掛布條是希望學校可以出面處理,並無惡意。
法官依據許女說法,認為許女在聽聞女兒被老師霸凌經過後,有向其前夫、女兒同學求證,也曾數次志學校找校長並調閱輔導紀錄,主觀上已認為老師在無證據情形下,懷疑女兒偷竊、沒有媽媽。
法官認定,許女、蔡女經合理查證,確信女兒被老師霸凌之事為真,其懸掛布條是本於督促校方調查霸凌事件之目的而為之,因老師是否構成霸凌,牽涉公共利益,判兩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