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欲修「刑訴法」羈押事由 民進黨質疑為柯文哲訂做
近日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作為羈押要件,並明定須有「具體」事實足以證明有逃亡滅證之虞,才得聲請羈押。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這項修法恐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訂做」。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表示此修法無法適用柯文哲案件,只為防止「押人取供」。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肯定這可避免羈押權遭濫用,但提醒須考量配套措施。
民眾黨團日前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並明定僅在「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時,法院方得裁定羈押。修正草案中指出,現行制度常以空泛理由羈押,侵害人身自由,且檢方請求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資訊時未必提出具體證據,影響被告防禦權,修法目的是強化人權保障,落實羈押最後手段性與無罪推定原則。
不過,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這次修法更像是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司法案件「量身訂做」,她並擔憂一旦刪除相關條文,不僅詐欺、貪汙、兒少性犯罪、共諜案,甚至台積電工程師竊密案都可能因串證卻難以羈押而出現漏洞,等於「公然幫助犯罪」。她說:『(原音)黃國昌一旦刑事訴訟法101條,刪除了這個條款,那麼就是公然的幫助串證的行為,就是公然的挺犯罪。再說一次,這種個案式的修法,為了救「阿北」(柯文哲),不惜毀壞司法羈押制度,這不是妨礙司法,什麼是妨礙司法?』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回應,黨團提案修法並非為了柯文哲,因為相關條文根本無法適用在柯文哲案件上,而是為了防止羈押制度被濫用成「押人取供」的手段。他並指出賴清德總統、副總統蕭美琴過去擔任立委時也曾提出刪除「有勾串之虞」,他質疑民進黨如今立場翻轉,他說:『(原音)所以大家可以回去問問民主進步黨,過去在提倡司法人權的時候,他所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為什麼從賴清德、蕭美琴、潘孟安、林佳龍、鄭麗君,他們都共同提案,要求刪除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就是因為他們早就發現了,讓這樣的羈押事由存在,只會進一步造成濫權羈押、押人取供,也就是過去賴清德曾經批評過的事情。』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也表示,對照民眾黨版本與當年賴總統擔任立委時的提案,幾乎完全相同,目的都是為了避免羈押權被濫用、侵害人權。不過,陳玉珍也強調修法過程確實要考量詐欺等重大犯罪的配套,應明確列出構成要件與羈押條件,避免出現漏洞,讓重刑犯趁機逃避追訴。(編輯:宋皖媛)
留言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