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拒絕光電板 未來翡翠水庫支援發電要加收台電費用
經濟部水利署連連3年發函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要求評估翡翠水庫設置光電板的可行性,引發爭議。翡管局長林裕益下午在議會財建部門詢答時表示,近3年來,翡翠水庫還接受台電申請9次支援發電,未來台電若再請求,將收取每立方公尺3元的補償費,而非平日每度1.72元。
議員徐弘庭質詢指出,因為台電用便宜的價錢向翡翠水庫買電,不願意用民間再生能源的電價來買,導致市庫每年約有2億元短收,翡管局何時才可能收到這筆錢?市府應該用用專案來處理此案。 對此,林裕益指出,因這涉及中央修法,目前一直跟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聯繫中。
另外,林口火力發電廠機組今年9月故障,影響電力供應,台電公司桂山電廠緊急請求台北市政府翡翠水庫管理局支援,翡管局在接到台電請求通知之後,水力電廠即配合啟動支援。
林裕益表示,除了今年9月支援台電,近3年接受台電申請支援有9次,但翡翠水庫為大台北地區重要水源,兼具「民生供水」與「水力發電」功能不會每次同意,會考慮當時蓄水、供水沒問題,且有需要調節水位需要,才會同意。
徐弘庭指出,市庫每年損失2億,若不讓台電理解電力成本,就不會有好的能源政策,所以市府應列為專案處理來處理;林裕益說,未來支援台電發電,目前已經訂出耗水補償的契約,函送台電,未來若要支援,要依契約簽定,每立方公尺將收3元。
翡管局指出,為建立合理制度,已研訂「台電公司申請翡翠水力發電延長時數耗水補償契約書(草案)」明定耗水補償費每噸(立方公尺)3元計價,並於113年10月13日函送台電公司,待雙方合意後簽約實施,預估每延長1小時發電,約可挹注市庫84萬元。
翡管局統計台電公司近3年申請資料,從112年1月至114年10月底,台電緊急申請翡翠電廠延長發電時數,共有9次。經審查不影響穩定供水條件下,同意5次、不同意4次,累計5次同意支援,共計增加發電22.5小時,總發電量達155萬度。
翡管局強調,確保大台北地區民生供水穩定,是翡翠水庫的主要任務。未來如與台電公司完成簽約後,對於台電申請支援,將會更加審慎,一定會在不影響供水穩定的前提下,才會同意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