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有譜!可能無法放一整天 勞團籲「低溫假」也納入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隨著氣候變遷,極端高溫頻率逐年增加,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審查立委提案《氣象法》修正草案,將高溫納入災害天氣,未來可依法發布高溫特報,相關單位可依此擬定高溫假,不過可能不會像颱風假放整天。勞團則建議低溫假也要一併列入討論。
在全球暖化趨勢下,高溫事件頻傳,交通委員會3日審查《氣象法》修正草案,原先災害性天氣樣態包括指可能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颱風、大雨、豪雨、雷電、冰雹、濃霧、龍捲風、強風、低溫、焚風、乾旱等,此次修法將納入「高溫」,未來將發布「高溫資訊」改為「高溫特報」,並維持紅、橙、黃色燈號。
此外,交通部也建議,考量近年「熱帶性低氣壓」造成重大災害,如2018年0823水災重創南台灣,將其一併納入災害天氣定義。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也說,草案預告後會納入各單位意見,由於各方意見蠻多,預計11月進行預告,預告2個月再報到交通部,部裡是朝贊成(高溫假)的方向。但是他說,高溫假應該不會像颱風假放一整天,而是斟酌情況給予休息、通風、補水、出勤津貼等方式調適,各單位要怎麼作為,還要看人事單位與政府部門的考量。另外根據聯合報報導,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楊書瑋則呼籲,除了高溫的熱危害,寒流帶來的衝擊可能更大,建議將低溫假等一併列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