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詐助理費遭判5年半!戴寧現身台中地檢署 將發監台中女監
記者翁伊森、莊智勝/嘉義報導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518萬餘元,判刑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戴寧基於家人探視方便,日前透過律師向嘉檢申請移至台中女子監獄執行,遭到駁回;但嘉檢今(19日)上午指出,戴寧已於10時10分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將如願發監台中女監執行。
現年43歲的戴寧,父親為嘉義市六連霸議員戴建三,戴寧原本沒有投入政治,大學畢業後在台北開設公司,後來經過父親勸說後,才返回嘉義從政。她2009年首度當選嘉義市議員,當時年僅28歲,亮麗年輕的外表,媒體稱她為「九頭身議員」,風光一時。而後多次連任成功,到2022年九合一選舉時,已經爆發本起貪污案件,但她仍順利完成四連霸,繼續擔任市議員。
本案於2022年3月間爆發,嘉義地檢署認為戴寧自2012年起,利用許姓、曾姓、戴姓等三名助理充當人頭,詐領助理費,金額高達518萬餘元。因此檢方發動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戴寧獲准。當月底,戴寧的父親過世,戴寧獲准返家奔喪,當時她戴著戒具,爬進靈堂的畫面曝光後,引發爭議,有多名民意代表向當時的法務部提出抗議。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對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4年。
一審法院審理時,認為戴寧將責任全都推給亡父,態度惡劣,因此重判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案件上訴第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時,戴寧改口坦承犯行,並流淚說「我願意承擔責任」,也繳回所有犯罪所得。二審因此改判她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嘉義地檢署指出,戴寧判決確定後,隨即啟動防逃程序,以確保後續執行,同時執行檢察官也指揮司法警察,將發監執行之傳票送達受刑人戴寧親簽收受,定於今(19日)上午10時至嘉義地檢署執行。惟戴寧於15日遷籍至無實際工作或居住事實之台中市親友住處,以便利親友探監為由,申請發監至台中女監;經嘉檢執行主任檢察官審核刑事訴訟法及監獄行刑法等規定,認為於法不合,不予准許。
但嘉檢仍將戴寧意願傳達予台中地檢署知悉,嗣其於上開執行期日,轉赴台中地檢報到,經台中地檢執行檢察官協助嘉檢,核發檢察官乙種指揮書將受刑人戴寧發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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