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吹出13萬光電板廢棄難題 環團批回收機制不足:應調高費率、建立處理SOP
丹娜絲颱風在七月初重創南台灣,嘉義、台南多個光電場慘遭毀損,估計有13.5萬片、約2800公噸的光電板報廢。廢棄光電板一時無處可去,只能暫置於農地或倉庫,甚至有堆放在嘉南大圳旁,引發污染疑慮。
監督施政聯盟結合北中南多個環保團體於今(10)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回收基金嚴重不足、費率未反映實際成本,政府後端處理規劃不明確,讓光電發展恐從綠能變成新的環境負擔。
環保團體強調,若無法補強制度,廢板堆置將對土壤與水源造成風險,甚至引發民怨。他們呼籲政府應調高回收費率、建立嚴謹的回收與暫置機制,同時公開監督資訊,避免業者趁機棄置。
對此,經濟部與環境部官員則回應,將從設計端強化設備抗風能力、要求大型案場納入防災計畫,並推動修法將光電板納入事業廢棄物管理,確保責任歸屬於業者。
環團憂污染風險,基金與量能不足成隱憂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指出,光電場長年設於農地、山坡地、濕地等敏感區位,風災後廢板散落與暫置問題更顯失序。
她舉例,台南白河農民反映,當地環保局將廢板暫放於國防部土地,緊鄰嘉南大圳,導致粉塵飄散、泥塊掉落路旁,對農作與灌溉造成衝擊。陳椒華批評,環境部僅靠開罰「做大戲」,卻缺乏完整處理規劃,呼籲政府盡快建立明確制度,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則指出,台灣現有高值化處理量能每月僅650噸,若要消化13.5萬片廢板,至少需時五個月,且不可能完全靠高值化方式。
例如,嚴重變形的板材難以拆解,只能透過破碎或熱熔方式處理,卻會產生更多廢棄物,末端去化更顯困難。陳批評,環境部過度強調「高值化」以維持國人對光電的信心,卻忽略現實挑戰。
基金不足更是環團關注的焦點。陳祺忠指出,以每公斤30元的處理費計算,每千瓦需2343元,但現行基金僅收1000元,還要分十年繳納,缺口龐大。
他質疑,回收基金是否已如實撥補廠商?制度若不調整,將難以支應未來大規模廢板潮;他建議,將收費與管理權限一併交由環境部統籌,避免「兩頭空」。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則補充,若處理費用過高、回收價值過低,業者更容易選擇棄置。他呼籲政府應建立序號查詢系統,讓民眾也能監督板材流向,減少黑箱。
他也批評,現場破碎缺乏防護規範,與石綿瓦處理問題如出一轍,呼籲制定「現場破碎作業指引」,從設備、隔離措施到防塵覆蓋,都應有明確規範,避免二次污染。
官員承諾制度檢討,設備、防災與回收並進
對於環團批評,經濟部能源署副組長顏為緒回應,政府已著手強化光電板設計與安全規範。模組抗風強度將從2400磅提升至5400磅,並須經結構技師簽證,確保耐受強颱。
同時,案場完成設置後,還需定期巡檢,資料將保存供日後查核,以確保二十年運轉期間的穩定性。
此外,他指出,未來20MW以上的大型案場必須納入防災計畫,計畫書中將明確規劃電源線安全、防災措施以及廢棄模組的暫置與回收方式。能源署也將與環境部合作,規劃暫置場設置與指引,避免災後混亂。
他強調,回收費用原則上由業者自行負擔,目前基金尚未動用,是否調高收費將與環境部進一步研議。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則表示,已與能源署展開總體檢,除了強化抗災能力外,重點聚焦於廢棄模組的清除與再利用。
在制度面,環境部正推動《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將光電板與風機葉片納入「公告應回收事業廢棄物」,讓產業自負責任。林健三指出,目前國內處理量能每月約1700至1800噸,高於外界質疑的650噸水準,估計九成廢板可回收再利用。
他坦言,大規模風災仍可能帶來量能挑戰,但政府已積極輔導業者引進更先進技術,以提升因應能力。
環境保護司科長楊智凱則補充,光電板設置的環評審查標準今年已新增敏感區與山坡地條件,符合規模者必須進行環評。他強調,部長於此次風災後已承諾將加嚴環評標準,這項承諾將在每年例行的修正程序中推動,但因需蒐集各界意見,目前無法給出具體時程。
社會印象愈趨負面,綠能與環境的平衡待解
環團與官員的交鋒,凸顯台灣綠能推動過程中的矛盾:一方面要加速能源轉型,另一方面卻因廢棄物回收制度不足而陷入困境。環團擔心,若費率與量能不足,恐讓廢板淪為新環境危機;政府方面,則稱將從設計、制度到法規等方面檢討,逐步補強漏洞。
未來如何在推動綠能與維護環境間取得平衡,仍需要制度落實與社會監督並進。但若一再出現再生能源破壞環境、干擾民生健康等狀況,推動綠能困難度將不斷增大。如同東海岸計畫設置陸域風電,當地鄉親在連說明會都未召開就激烈反彈一般,此種情況將發生的欲趨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