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社工轉檢察官 聖誕報福音為救雛妓
[NOWnews今日新聞]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已立法30年,一路走來,許多人的努力化為一條條法令,盼能為孩子們築起保護網。而在立法之前,已有一群人,為了救出被人口販賣到私娼寮的女孩,甚至假藉傳福音,在聖誕節時,把寫有救援電話的福音單送進去,避開眼線,想盡辦法將被受到脅迫的孩子們救出來。
台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官黃怡君過去曾在婦女救援基金會工作,遇到許多受傷的孩子們,她說,這段經歷也對自己在後來成為檢察官時,在性交易、性侵害的案件上,提供了很大幫助,更能同理被害者。
「與其讓我的伯父白白的X,我為什麼不去給別人X,還有錢賺?」黃怡君始終忘不了這段話,這是在婦援會工作期間遇到的其中一位個案,當時社會普遍認為,在風化場所工作的孩子是「自願」的,實際上,許多個案背後都隱藏著家庭亂倫等創傷。
跟黑道搶孩子的日子 怕爸媽坐牢「不願提自己被賣掉」
曾在基金會工作3年、後來考上檢察官的黃怡君,在展覽上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在大學畢業時,因為還年輕,當時不想擔任司法官的職務,認為要斷定一個人有罪與否的壓力是令人難以承受的。
接著剛好有了婦女救援基金會的工作機會。黃怡君謙虛的說,自己當時並沒有什麼偉大的目標。但待了基金會後才知道,其實多數人都是很幸運的活在這個世界,也才發現,社會底層有很多是我們看不到的角落,更難以想像會有人被賣到私娼寮。
黃怡君表示,台灣在民國70多年時,有非常大的人口買賣問題,而民間團體為了救援,初期都必須「跟黑道搶孩子」,因為把他們從私娼寮救出來後,那時候並沒有安置的法律依據,警察也就會交給父母,但最終的結果就是私娼寮的老闆再去把孩子帶回風化場所。
於是,保護網開始一針一針織起。黃怡君指出,從少年福利法開始修訂,讓被救出來的孩子們首先可以擁有安置的地方;接著,婦女團體也發現,僅有一個安置條文是完全不夠的,因為孩子即便被救出來,也不願意說出自己是被父母販賣的,原因就是「怕爸媽去坐牢。」
私娼寮的封閉世界 藥局、檳榔攤都是「顧口」
進入風化區後,就不會再出來了。黃怡君提到,一般人可能難以想像,一個小女孩待在只有1坪大小的木板房內吃喝拉撒睡,包括生病吃藥等,都在那個區域。她形容,在私娼寮周遭看到的藥局、檳榔攤等,其實都是所謂的「顧口」,就是負責「把風」的。
黃怡君描述,如果有一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或是看起來不像會進入那個場域的人,基本上他們就會先通風報信,因此要進入那個地方著實不易。她分享,當時救援行動還曾利用聖誕節時,假藉傳福音,將求救電話印在福音單中,讓他們有機會透過嫖客,進而聯繫外界。
網路時代的新威脅 性影像犯罪重預防
漸漸地,在各方的努力和奔走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也逐漸成形。黃怡君認為,社會慢慢改變,買賣人口也變少,但因為網路的發達,開始有了性影像犯罪,而法律罪責愈訂愈重,問題在於該如何預防。
黃怡君說,怎麼教導孩子們,不要隨意在鏡頭前寬衣解帶、甚至拍攝照片傳給對方,更不用提,對方還是一個完全不知道長什麼樣子的人等,這些都是需要靠教育和宣導去防治的。她提到,當動用到法律時,也意味著傷害已經造成,且無論是不是足夠親密的人,在拍攝親密行為、裸露身體的影像上,都應該更為慎重的去思考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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