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定居台灣得繳「這文件」!陳玉珍稱搞台獨 陸委會一劍封喉
即時中心/顏一軒、魏熙芸報導
為落實總統賴清德3月宣布的5大國安威脅與17項因應策略,內政部已預告中國人民在台灣的依親居留許可辦法,未來要繳放棄中國護照的證明,金門藍委陳玉珍批評,憲法目前增修條文就是「一中兩區」的架構,要如何放棄憲法不承認的護照?這根本不是內政部重要業務,不要「搞台獨」。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7)日回擊,這與台獨並無關聯,海基會實際上每天都在驗證結婚證書、法院判決文書、身分證明文件等中國的公文書,陳玉珍所述的狀況,是對目前實務做法的誤解。
今日下午16時,陸委會召開例行記者會,由梁文傑針對時事議題接受媒體聯訪。記者提問,內政部日前有預告中國人民在台灣地區的依親居留許可辦法,未來要繳交放棄中國護照的證明,不過陳玉珍卻說我國憲法是一中兩區的架構,要如何放棄憲法不承認的護照,她說這不是重要業務,內政部不要搞台獨,請問陸委會的看法?
對此,梁文傑解釋,兩岸條例有規定,中國籍人士如果申請在台定居,就要提出喪失原籍證明,也不得領用中國的護照,在過去這30幾年來的實行,一般都是要對方提出除去戶籍的證明,確實對護照這一點,長期以來不容易執行。
梁文傑說明,因為中國人民拿護照的比例很低,大概只有12%,兩岸人民在往來的時候,其實都不使用護照,所以中國人民要來台時,是拿我國發給的通行證,所以在過去在執行時,其實沒辦法確定要入籍台灣的中配有沒有護照,過去是這樣子。
梁文傑強調,現階段因有人提出為何陸委會不執行護照的疑義,因此修訂相關規定,未來必須要提出沒領取中國護照的證明書,但若無法提出或本來就沒護照,陸委會也可以用具結或其它方式來處理,總之就是簡單規定,很多人聯想很多。
他澄清,這跟台獨沒什麼關聯,因為陳玉珍所講的是我國不承認中國護照,實際上護照就是對面政府所發的公文書,它就跟結婚證書、法院判決書是一樣的,是代表公權力的證明文件,實際上兩岸之間,海基會每天都在驗證中國的公文書,像類似結婚證書、法院判決文書、身分證明文件等,這都是該會每天在做的業務。
梁文傑並解釋,我國並沒有「不承認」中國的護照,只是兩岸之間在往來通關時,互相都不使用護照,台灣是用台胞證,中國人民來台是用「大通證」,只是這樣而已,因此陳玉珍所述的狀況,是對目前的實務做法的誤解。
最後,梁文傑也說明,中國似乎也不承認台灣護照,但大家要申請台胞證時,是必須把台灣的護照交給旅行社,送至香港去辦理,中國也是要看護照,兩邊做法其實差不多,這件是修改行政規定,不會影響到大多數人的權利,跟台獨根本也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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