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人民日報「北京持續對台行使主權」論 豈止牽強
中國人民大學學者王英津昨日在《人民日報》撰文,指責總統賴清德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的說法是「謬論」,並聲稱北京自1949年建政以來,即透過代表權、司法管轄與軍事行動,持續對台灣行使主權。然而,這種混淆國際政治語言與法律概念的論述,無法掩飾一個基本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在台灣行使任何形式的有效統治,更遑論擁有主權。
聯合國席位非領土所有權憑證
文章將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視為中共「代表台灣」的依據,事實上,此項決議僅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並未處理台灣的法律地位。至今,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對台灣的定位採取模糊政策,未明確表述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倘若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北京對台擁有主權,台灣將無從參與任何國際組織,甚至與各國維持實質關係亦將全面中斷,這顯然與現實不符。
軍事與法律施壓不代表治理能力
中共主張藉由「聯合利劍」軍演、海警巡查及《反分裂國家法》達成對台灣的「實質管轄」,這種將軍事威懾與法律戰包裝為治理手段的論述邏輯荒謬。依據國際法標準,國家主權需建基於穩定、全面的統治實踐,而非偶發性的威脅或片面立法。北京至今無法在台灣境內執行其任何法律、行政或軍事命令,反映其主權主張毫無現實基礎。
民主治理是現代主權正當性的根本
王文形容台灣政府為「地方割據勢力」,全然忽略台灣自1996年起已邁入穩定民主政體,並完成多次政黨輪替。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行使全面治理權,擁有受人民授權的合法性,亦展現成熟的行政、立法與司法體系。反觀中共至今仍否認台灣人民的存在與選擇,試圖以歷史敘事與意識形態否定台灣的事實統治,既不合邏輯,也不符人心。
中共從未統治台灣
賴總統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是基於歷史與法律的基本事實,並非政治操作。台灣人民在民主制度下,自主決定自身命運,這份主權源自長期有效治理與全民共識,而非他國單方面聲索所能否定;中共若真欲與台灣對話,應先正視這個最根本的現實。
※作者為中共研究人員表單的頂端表單的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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