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團體籲速審《青年基本法》
[NOWnews今日新聞] 立法院將於 8 月 14 日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台灣青年權益保障將邁出重要一步。世代共好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東吳島社、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等團體今(1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跨黨派理性審查並儘速通過,並提出多項具體訴求。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提出八點建議:
青年定義法制化:明定 18-35 歲為青年,統一標準並與國際接軌。
中央青年事務升格:於行政院設「青年發展委員會/處」,整合跨部會資源。
青年諮詢入法:保障全國性、長期穩定的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
地方機制普及化:全國 22 縣市均設青年參與平台,保障平等參與權。
會報定期化:青年事務發展會報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聚焦青年發展:藥物濫用與詐騙防制應回歸專法,避免分散焦點。
定期需求調查:建立全國性青年需求研究機制,精準修正政策。
訂全國青年日:比照聯合國訂定 8 月 12 日為國際青年日。
台少盟副秘書長張祐嘉指出,青年政策長期缺乏制度保障與統籌單位,15-17 歲青少年常在政策中「消失」。呼籲將 15 歲納入青年定義,並設立行政院層級專責機構,以整合跨部會政策與資源。
東吳島社林思愷強調,應將「青年主流化」落實於各政策決策過程,全台 22 縣市都應設置青年參與機制,並定期進行研究與發布青年政策白皮書,確保規劃依據事實數據。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陳翊晉指出,青年參與權不應因地區或首長更替而中斷,應在法律中明訂中央與地方機制、組成、回應義務與提案權,並規範席次下限、性別與多元代表性,確保實質影響力。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蔡其曄建議,青年參與機制應具多元背景並保障弱勢處境青年,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並將心理健康支持入法,青年代表應透過民主程序產生,以反映真實需求。
《青年基本法》歷經多年倡議,已有 38 位跨黨派立委提案,行政院亦於今年通過院版草案。青年團體強調,法案應確保青年長期、穩定參與公共事務,應成為統整分散各部會青年政策、落實賦權的母法,確保青年世代在國家治理中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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