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生育保存補助9月上路 每次最高7萬元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衛福部今(15)日宣布,將自今年9月1日起,開辦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以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希望,並減輕罹癌者進行生育保存療程的經濟負擔。初步先針對具我國國籍的18歲至40歲乳癌或血液癌患者,提供取卵療程或取精處置保存補助,每次補助最高7萬元,預估首年將有600位癌友受惠。
衛福部表示,民眾在接受癌症等疾病治療時,可能面臨導致生育機能下滑或喪失的醫療處置,但愈來愈多罹病者因及時發現與治療,而戰勝疾病並重返生活。若年輕癌症患者能夠在接受治療前了解自己的狀況和需求,先採取合適的生育保存對策,等完成癌症治療後,依據個人身體狀況,規劃未來的生育計畫,年輕癌友也可以達成為人父母的願望。
為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希望,衛福部將推動「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自今年9月1日起,開放符合條件的民眾透過醫療機構申請補助,方案重點包括補助對象為罹患乳癌或血液癌具我國國籍的18歲至40歲民眾;補助額度方面,女性取卵療程,每次補助上限7萬元,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補助上限8千元;若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補助次數上限,每人一生至多補助2個療程。
試辦機構方面,是通過衛生福利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且為國民健康署特約的人工生殖機構。確認資格並進行生育保存相關的知情同意事項說明後,由該機構協助採紙本文件申請補助,並於取得補助資格後2個月內施術,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由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申請該次療程的補助費用,經國健署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衛福部呼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民眾,務必與醫事人員仔細討論癌症治療是否可能造成生殖機能下滑或喪失、癌症治療程序的急迫性、生育保存對癌症治療程序的影響等,經評估身體狀況後,再決定是否接受生育保存。生育保存是選項,但癌症治療勿拖延。進行生育保存後,也應依醫囑接受癌症治療;擁有健康的身體,才能活出精采的癌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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