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助災區重建家園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編列特別預算上限新臺幣560億元,重建範圍納入中南部等多縣市災區的農業設施、電力系統等9項重建項目,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期盼立法院儘速通過,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工作,協助地方政府與民眾能夠早日重建家園。
卓揆指出,丹娜絲颱風於7月間造成嘉南沿海地區嚴重災損,後續西南氣流帶來的強降雨,更擴大雲嘉南地區的災損,目前統計房屋損毀已達4.3萬戶、電線杆損毀逾3,500支、基地臺受損超過1,300座。此外,自7月28日起,嘉南高屏等縣市連續豪大雨,也使多處道路、水利設施、農牧設施等均蒙受重大損失。
卓揆表示,行政院雖已核定「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慰助金專案」、「上工獎勵金」及「媒合簽約獎勵金」等3項災後重建計畫,並一共準備支應超過31億元經費,但由於災情規模不斷擴大,依照現行《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辦理災後復原所需經費已有所不足。為給予災區縣市及民眾更多支持與實際協助,行政院有必要提出「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卓揆進一步指出,條例所涵蓋的致災地區,除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之外,也包括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等致災地區,請主管機關工程會依照實際認定,將相關災區納入並依法辦理。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說明,條例草案明定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共計9項,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並增列概括項目,保留彈性。預算部分,條例規範上限為560億元,並以分期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支應,經費來源得移用年度歲計賸餘或舉措債務。
卓揆說,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他已於6日拜會立法院,並獲得立法院長韓國瑜承諾會以最快速度將風災特別條例納入議程安排,未來條例三讀通過後,行政院也會儘速提出特別預算,希望各部會可以全力投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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