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安置機構爆性侵案「未通報」 衛福部將追查是否涉隱匿
新北議員踢爆多童疑在安置機構遭其他孩童性侵。衛福部社家署今天表示,將釐清是否須追究機構責任。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此類受害者應比照性犯罪加害人,提供高強度治療。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表示,接獲家長陳情,孩童疑在安置機構內遭其他孩童性侵,經查有多起案件。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機構工作人員發現後主動通報,立即啟動調查及輔導。
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代理署長周道君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新北市政府已經啟動對這些小朋友的處遇,其中有些小朋友是緊急安置,因此也會按照緊急安置程序進行安排,若現有環境中已經不適合,新北也已經啟動評估,是否需要轉換安置環境,社家署也與新北市政府密切聯繫中。
根據鄭宇恩說法,在K童向生輔員反映遭H童性侵後,機構將K童改至獨居房,卻仍替H童安排室友,導致後續Y童受害。對此周道君表示,新北市政府目前仍在調查,機構安排是否造成小朋友有重複加害狀況,若有進一步調查結果,會再釐清是否需要追究機構法律責任。
周道君指出,目前掌握確實有小朋友在環境影響下,從被害人轉變為開始有加害行為,不過因為涉案小朋友人數有相當數量,加上調查過程中也需要注意保密性、給予孩童安全環境,因此不會設定期限,但一定會用最快速的方式做調查。
至於機構是否未盡通報責任,周道君表示,若機構確實應通報而未通報,即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可依法開罰;不過究竟是小朋友沒跟機構反映,還是向機構反映了機構卻沒有通報,新北市政府仍在釐清中。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今天出席「114年度兒少性剝削防制立法30週年特展開幕暨頒獎典禮」記者會,並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孩子從大約小學5年級開始,就會開始有摸下體等性探索行為,但過程中因被性侵的孩子可能也會有性快感,因而有「我也可以給另一個人恩惠」的錯誤觀念,轉變為加害人。
「這個觀念是非常非常的錯誤」,張秀鴛指出,安置機構更需要建立孩子身體界限跟尊重觀念,否則孩子未來恐變成「大狼」,還有性傳染病傳播之虞。因此不只要啟動被害人心理輔導,更應該比照性犯罪加害人,提供較高強度的治療,將與新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共同提供加害人、被害人適當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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