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工時超長還沒假休…「時間貧窮」壓垮照顧者 民團:降工時救缺工
母親節前夕,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性別、勞工與照顧者團體召開記者會,指台灣勞工年總工時仍居高不下,長工時不僅造成過勞,也讓承擔家庭照顧責任者,特別是女性,在工作與照顧之間被迫二選一。團體呼籲,政府應短期內大幅提高法定最低特休假天數,長期則啟動跨部會政策規畫,系統性降低整體工時,避免照顧責任持續轉嫁到個別家庭與女性身上。
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勞動者去年總工時達2030小時,對照OECD國家,高工時排名第四。超長工時、無假可休,甚至有假休不得的勞動環境,直接衝擊承擔多數無酬照顧勞動的女性。
該會常務監事洪惠芬表示,照顧責任應在雙親、家庭與國家之間重新分配,不應讓個別女性陷入「時間貧窮」。企業常以缺工為由反對降工時,但從北歐經驗來看,愈是缺工的國家,愈需要縮短工時,讓有照顧責任或身體狀況無法承受長工時者,能穩定留在勞動市場。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公關副主任張筱嬋表示,女性承擔無酬家庭照顧時間明顯高於男性,其中最大衝擊之一是「年資清零陷阱」。家總106年調查發現,每周投入家庭照顧超過20小時的在職照顧者,40至55歲占73%;其中不少人已在職場穩定發展,甚至擔任主管或年資超過10年,但一旦因照顧家人離職,不只薪資中斷,年資也隨之歸零,未來若重返職場,薪資、升遷與老後保障都受影響。
張筱嬋說,許多照顧者白天工作8至10小時,返家後還要再投入數小時照顧失能長輩或孩子,長期工時疊加使身心難以負荷。在高工時制度下,照顧離職並非個人選擇,而是制度無法回應照顧需求所造成的結果。
長工時,也造成台灣人不敢生養孩子。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徐書慧表示,政府近年提出多項育兒支援政策,但多偏重生育前後與幼齡階段,忽略育兒的長期需求。
徐書慧說,孩子出生後,真正考驗往往發生在父母回到職場後,例如嬰幼兒送托後反覆生病、臨時停課、半夜發燒,家長很快用完特休,只能請事假或無薪家庭照顧假。這不僅造成收入損失,也讓職場對育兒者貼上「常請假、不穩定」的標籤。
徐書慧表示,台灣特休制度高度依賴年資,但剛回職場、孩子最需要照顧的父母,往往正是最沒有假的人。相較歐洲部分國家勞工有20至30天特休可支撐育兒需求,台灣勞工須工作滿一定年資才有較多特休,導致許多女性在母職壓力與職場競爭力之間被迫抉擇。許多台灣年輕人感嘆自己都已無休息時間,更別說生養孩子,也是造成少子化的原因之一。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表示,台灣是低薪又過勞的國家,當工作時間過長,被迫減少工時或離開職場者,通常是承擔照顧責任較多的人,也就是女性。台灣勞基法立法以來,法定工時僅大幅下修兩次,而過去經驗顯示,只要法定工時下修,年度總工時確實會下降,代表工時問題必須仰賴制度改革。
楊書偉說,現行特休假啟動門檻高,且高度依賴年資累積,勞工平均特休僅約11天,34歲以下更只有約8.8天,難以支撐育兒與照顧需求。特休假是勞工自主安排工作與生活的重要制度,若仍維持嚴苛年資門檻,將與現代頻繁轉職、照顧中斷的勞動現實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