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救災不能進民宅?查核中心這麼說
[NOWnews今日新聞] 丹娜絲颱風7月初重創台南、嘉義,總統賴清德11日到嘉義勘災時,當地居民請求政府「協助長者清理家園」,賴清德卻回應,「法律規定國軍不得進入民宅」,引發討論。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9日發文確認,「檢索法條,其實並無明文禁止國軍進入民宅救災,而是要求符合程序並有地方人員在場,以避免責任歸屬爭議。」
賴清德11日勘災,有災民希望政府能找國軍,協助清理家園。賴清德回應,「國軍主要任務就是保護國家,像這個颱風,真正必要時國軍來幫忙。要不然社區要發揮力量,社區有力量,社區才會比較安定,如果什麼事情都需要國軍,國軍真正常沒空時,比如現在是漢光演習,或者『哪一天』真正發生時,該怎麼辦?」
賴清德說,「社區應該用平時的天然災害,大家訓練、合作解決社區事情。另外,法律規定,國軍是不能進入民房,因為過去歷史有發生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後來民主化以後,法律規定國軍可以幫忙民眾救災,但不能進入民房、私人財產,這是我覺得非常清楚。市府、區公所、民政局、義警、義消平常都有做善事,趕緊動員人力,把這些問題解決。」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說,根據《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重大災害發生時,國軍得依需要支援地方政府,法條本身並未限制國軍進入私人住宅,不過實務上,各地方政府都訂有相關「行政與程序規範」以避免後續爭議。
事實查核中心引述軍方官員指出,早年救災過程中,曾發生「國軍協助清理民宅後,民眾指稱私人物品遺失」的爭議,此後,內部即訂定「軍不進民宅、軍車不進巷道」的作業原則,國防部也發布通令,要求各部隊嚴格執行,至今已實施10餘年。依照這項規範,官兵投入救災時以公共區域清理為主,不任意進入民宅。
軍方官員補充,實務仍有例外情況,例如預防性撤離時,若遇到行動不便的長者需要協助,國軍仍會進入住家提供支援。此類情況必須由地方政府人員或村里長陪同,確保過程透明、責任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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