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宣布終止烏克蘭人免費安置計畫
[NOWnews今日新聞] 自2025年11月1日起,波蘭政府將結束自俄烏戰爭爆發以來,針對烏克蘭難民提供的全面免費住宿與膳食補助政策。新規定明定,除特定弱勢族群外,其餘烏克蘭人需自費居住或自行尋找住所。該政策調整已納入《特別法》修正草案,預計10月底前正式上路。波蘭政府表示,此舉是為了優化預算資源,將援助重點放在真正有需要的對象身上。
根據修法內容,11月起只有符合條件的烏克蘭人才能繼續入住集體安置中心。其中部分對象需每日繳交15波蘭幣(約新台幣120元),部分則可全額免除。資格條件包括:
1、 接受「800+」兒童津貼者(每日需付費)
2、領取波蘭退休金者(每日需付費)
3、身心障礙者
4、無退休金的60歲以上女性與65歲以上男性
5、懷孕婦女或撫養1歲以下嬰兒者
6、單親撫養三名以上子女,且其中至少一人未滿7歲
7、未成年孩童,即使未領補助亦可申請
8、照顧身障者且未領取照護津貼者
9、烏克蘭官方指定的臨時監護人
10、20歲以下全日制在學學生,可居住至該學年結束
11、近期在波蘭公費住院超過7天,無法返家者
未符合上述條件者,仍可申請留在安置中心,但須自費入住,費用由各地安置機構自行訂定。波蘭官方表示,這項作法有助鼓勵已經工作或有收入的烏克蘭人走向獨立生活。
事實上,波蘭早於2023年便開始推動部分自費機制。2023年2月起,滯留超過120天的難民需開始分擔住宿費,至5月進一步規定,逾180天者最高須負擔每日60波幣。截至2025年,已有過半住戶參與自費制度。
根據草案,10月31日前仍可依原規定入住安置中心,但新進申請者需及早辦理,11月1日後將嚴格依新規定辦理。波蘭政府坦言,先前以「生活困難」作為補助標準缺乏明確審核機制,導致地區間標準不一,效益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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