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裝潢陷阱 裝潢簽約前確認室內裝修設計證照
近來室內裝修消費爭議也層出不窮,新竹縣政府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慎選合法設立業者,建議民眾參考內政部訂定之室內裝修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訂約,裝潢簽約前務必要求業者提出合格的室內裝修設計證照,以預防消費糾紛、維護自身權益。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近來接獲多起室內裝修工程申訴案件,有消費者是透過網路搜尋,找到網路評價良好,號稱合法登記的室內設計公司簽約裝修,但業者報價單無細項和使用材質,工程進行中還巧立名目超收工程款,故意拖延工期,對施工瑕疵更是擺爛不處理;也有消費者檢舉簽約的室內設計公司沒有合法執業資格及相關證照,卻於案中負責主要設計指導、工程協調、現場監工等業務。
消保官室接獲消費者室內裝修糾紛的申訴,會同縣府工務處同仁前往稽查,發現其中一家被申訴的設計公司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已逾期也未依規聘任專業技術人員,經轉內政部國土署處理,國土署認業者雇用專業技術人員人數不足且未依規定補足情事,依違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5條,予以警告,惟因業者嗣後變更事業項目及公司名稱,目前主管機關正依相關規定辦理中。另被檢舉無照的業者,工務處也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要求業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書面說明。
消保官陳雅芳表示,依照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違反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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