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改敘」規定放寬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照顧代理教師權益,台南市今年八月配合中央提敘規定採認職前年資,並全面放寬台南市代理教師「改敘」規定,代理教師於聘期內取得合格教師證,或具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於聘期內取得較高學歷者,皆可以比照專任教師規定辦理改敘薪級,肯定代理教師投入教學與奉獻,提升工作權益。
市府表示,教育專業人才的留任與培養,是精進學習品質的重要關鍵,肯定教師專業發展並鼓勵長期深耕校園,經財政綜合評估,持續檢討教師權益照顧,希望提高現職老師留任意願,並吸引更多優秀人才至台南。
教育局表示,為兼顧「教育現場留才」與「優質化權益照顧」,多年來持續改善教師福利措施,包括提高國中教師編制、一一五學年度起調高不休假加班費至二十日;調增教師諮商輔導經費與補助時數;創新推動學校行政專職化政策,增設學校職員編制,減輕教師兼行政負擔,更專注於教學,提升教學品質與工作穩定度。
教育局說明,未來也將持續檢視與優化聘任及保障制度,透過合理待遇與支持機制,吸引優秀人才投身教育現場,提供教師更穩定與專業教學環境。今年度代理教師,國中二三二人、國小五四五人,非所有人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