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購泡菜品牌出包!食藥署逮到「運送沒冷凍、標示不實」重罰38萬
食藥署今(25)日公布「2025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當中就查獲協發行國際食品,竟未依規定使用冷凍的形式,而以冷藏方式運送泡菜產品,且同時有3款泡菜標示不實,成分跟實際不符合,加重開罰新台幣38萬元,且未來將列入重點稽查對象。
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針對過去曾抽驗不合格之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對象,總計查核73家。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符合性、產品責任險、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結果有4家業者不合格。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表示,其中協發行國際食品被查到違反食安法, GHP複查不合格,業者竟未按照規定,該用冷凍卻沒有用冷凍運送方式來配送泡菜產品,情節重大,考量該公司資本額大,雖然過去沒有違規紀錄,但衛生局加倍處分,依法裁處24萬元罰鍰。
另協發行國際食品同時還有3款「協發行泡菜泡菜黄瓜」、「協發行泡菜黄金泡菜」、「協發行泡菜韓式泡菜」,標示字體過小及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甚至出現有用的成分沒標示,沒用到的卻標示的誇張違規行為,同時依違反食安法規定,加重開罰14萬元。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全面改正後才能重新上架販售,並列入未來加強稽強對象。(推薦閱讀)台積電證實「美國不會入股」!川普為何只入英特爾 郭明錤分析:他不樂見這件事
食藥署強調,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並落實自主管理措施,倘經查獲不符合GHP準則且複查不合格者,將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查獲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則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倘有標示不實情形,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