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量突然比前年短少 台電揪出竊電住戶急掏錢和解
高雄林園區謝姓女子被台電發現家中用電異常短少,台電稽查後懷疑謝女竊電,謝女否認竊電,但仍與賠償台電8萬7000元電費和解,法官仍認定謝竊電,不過考量雙方和解,依詐欺罪輕判,宣告緩刑2年。
去年8月間,台電發現謝女住家的電表用電量比去年同期用量短少許多,派員前往檢查後,發現電表遭擅自撬開封印鎖、改變電表內部結構,致電錶計量失準。
當時謝女供稱她與妹妹住在當地已經10年,電表設置在鐵捲門內,其他人不可能接觸到電表,絕不會動電表偷電。
台電人員計算,謝女一家自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至少偷走1萬9587度,換算為電費達8萬7750元,將謝女依法送辦。
謝女雖然堅稱沒有竊電,但仍賠錢跟台電和解,被法官依詐欺得利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1萬5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