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旅遊網紅「鐵軌上放天燈」挨罰萬元 林志玲一家卻沒事
知名旅遊網紅夫妻檔「菜苔苔與菜生生」,日前因為在十分老街站在鐵軌上拍照被罰1萬元,而他們也特別發布影片致歉,並提醒大眾勿再觸法。怎料,該起事件立刻引起網友關注,更有人質疑同樣是違法闖入鐵軌,但林志玲卻沒事。
16日,菜苔苔與菜生生在新片中還原經過,一家四口在假日期間曾在前往平溪十分老街,由於現場人潮眾多,他們在業者的指示下,迅速站在鐵軌上放天燈拍照,整個過程不到2分鐘,卻在幾天後收到民眾的檢舉通知,必須前往警局做筆錄。
即便,菜苔苔與菜生生把當天事發經過全部告訴員警,但仍然被依《鐵路法》第57條第2項及第70條第1項規定被裁罰1萬元,他們無奈表示,原本一家四口應該是要一人一罰,總共被罰4萬元的,希望透過此事件來呼籲大眾。
而在影片中,不乏有好幾組觀光客跨越鐵軌、或是站在上面拍照,其實這些都已經觸法。也有人提到「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在2024年11月28日和老公黑澤良平、兒子一家三口,同樣站在十分老街鐵軌上放天燈,卻沒有被檢舉開罰的案例,質疑政府是雙重標準,喊話相關單位應說明清楚。
網友們也在底下留言怒轟,「店家帶頭這樣做,罰遊客,平溪天燈收掉算了」、「若這樣…身後一堆人都違法了,若不能進來,就應該管制,不管制讓遊客進來,又要被檢舉受罰,而且還是店家帶你們去拍,很無辜」、「謝謝你們的正面宣導,該檢討的是交通局跟觀光局吧!」、「看到背面的畫面…哈哈!真諷刺」。
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另,第70條第1項規定「行人、汽車駕駛人或牲畜占有人違反第57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或第64條準用第57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簡單來說,凡是跨越鐵軌或是站在上面拍照都可依法裁罰。
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說明,若在平溪軌道上放天燈或拍照,確實違反《鐵路法》,會再加強向遊客宣導;遊客若在鐵軌放天燈,也會考量違法性和可責性,辦理裁處作業考量到發展觀光與特殊需求,鐵道局也與交通部研議修正《鐵路法》部分條文,以兼顧行車安全與地方發展觀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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