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讓拾荒婦吃熱飯......清潔隊員送價值32元回收電鍋被認涉貪 法務部發聲了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日前因轉送1個回收殘值約32元的電鍋給1名拾荒婦人,被士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輿論譁然。對此,法務部今(13日)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小貪污案件」法務部已修法減、免刑,符合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去年7月清運垃圾時,順手把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帶回家,確認仍能使用後,再轉送給1名住在新北市新莊的拾荒婦人使用。士林地檢署調查後,將黃男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罪」,考量他自首,且情節輕微,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為此,法務部發布新聞指出,法務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該修正草案已於去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今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此外,法務部另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的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