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因應醫療費用與損失率增加 調保費應屬合理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2日電)金管會委託保發中心研議調價指引,媒體報導實支實付醫療險大開漲價之門,壽險公會今天提5點說明,多數保證續保個人健康險商品定價距今已有多年,因應醫療費用與損失率增加,配合調整費率應屬合理,就算調整價格,金管會也有管控措施,例如調價前須經核准。
金管會委託保發中心研議「一年期以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商品訂價合理性作業指引」,指引針對1年期以下保證續保個人健康險,這類保單比較為人所知的如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須符合2特定條件才能申請調整保費,第1年最多漲3成,後續每年上限1成,仍須經金管會審核。
不過,針對媒體報導指引讓實支實付醫療險大開漲價之門,壽險公會今天傍晚發布聲明稿提出5點聲明。第1,現行保證續保的個人健康險商品,「保證續保」的目的是針對保戶投保商業健康保險後,隨年齡增長或健康狀況一旦不佳便無法投保之虞提供保障,而保險公司若因損失率惡化而需調高保費,也屬保單條款約定事項。若保戶先前銷售時被誤導,應舉證向保險公司主張,後續也屬個案認定是否有不當招攬、契約效力存續的議題,跟保單可否調整費率的依據無關。
第2,縱使保險公司依保險單條款約定可調整續保費率,為維護保戶權益,金管會也有管控措施,像是商品調價須經核准且調費前須善盡通知義務。媒體報導指保險公司調費時須達特定2門檻,第一年調價不能超過3成,後續每年調幅不能逾1成,也是避免保險公司浮濫調整費率。
第3,商業保險定價引用的經驗資料,雖已採最近3至5年統計資料,不過無法預測未來通膨、醫療技術進步、保戶行為等對損失率所產生的波動,多數保證續保個人健康保險商品的定價距今已有多年,因應醫療費用與損失率增加,商品配合調整費率應屬合理,如果保險公司調費不合理,現行也有主管機關保險商品審查委員會把關。
第4,報導提到有不肖醫生鼓吹有保險民眾使用昂貴甚至不必要醫療行為,商業保險也為此承受損失率攀高影響,但這事涉醫療制度改革與醫生道德操守,並非壽險公會可控制變數。
第5,商業保險是客戶依自身保障缺口與財務能力,向保險公司投保,由保險公司進行核保評估後承擔危險,雙方權利義務都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跟一般社會保險以國家財政支持作為後盾性質迥然不同。如果屬於可調整費率的保證續保商品,若費率無法反映損失趨勢,將影響保險公司清償能力,最終仍將由全體有效契約保戶共同承擔。
壽險公會指出,為利商業保險永續健全發展,並兼顧全體有效契約保戶權益,保險公司針對損失率過高的保證續保個人健康保險商品的確有調整續保費率的必要,盼社會大眾理解。(編輯:林淑媛)11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