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團哏圖「好立委投同意」 國民黨團批詐騙:24小時內不更正就提告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距離823罷免投票只剩3天,立法院國民黨團今舉行「罷團搶當詐團!絕不姑息!」記者會,指控網路出現罷團丟出詐騙式哏圖、呼籲對國民黨立委投下「同意好立委」票,已涉嫌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嚴正要求罷團24小時內更正,否則將提告。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有些罷團已經涉嫌違法製作詐騙哏圖,以詐騙文宣,誤導民眾投下同意罷免票。國民黨團近期接獲檢舉,在中部地區有幾位遭罷免的藍委,皆遭到罷團用詐騙哏圖攻擊。以顏寬恒為例,哏圖文宣稱「顏寬恒為地方盡心盡力,823挺寬恒、反惡罷、好立委『投同意』。」
王鴻薇指出,這樣的文宣出自罷免方,弔詭的部分在於文宣是用「同意」而非用「同意罷免」,這就是涉嫌以詐欺、詐騙的方式,讓民眾產生混淆、做出錯誤的判斷,投下同意罷免票;類似的情形也出現遭罷免的黨籍立委楊瓊瓔、江啟臣、馬文君、游顥、林思銘及羅明才,甚至有罷免方宣稱混入藍營群組,呼籲大家廣傳分享。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說,罷免搞詐騙、罷團變詐團,這根本就是複製民進黨政府詐團式的手法。顯然25:0沒有敲醒這些罷團,繼續用降智圖卡;國民黨團一定會保護黨籍同志,呼籲罷團知所節制切勿自誤,不要學民進黨那套詐騙治國的手法。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罷團方製作的詐騙哏圖,故意與核三延役公投魚目混珠,已經觸犯選罷法104條第一項:「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玉珍說,另外根據「選罷法」第107條:「選舉、罷免之進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的「助勢」,也包括在網路上按「讚」或留言附和。在「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