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誰還記得啊!22年從未催繳 要辦過戶才告知欠「183元」

TVBS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徐郁惇 武紹隆
民眾要辦理過戶,突遭收22年前的欠款,2張帳單共183元,消費者直呼太離譜。(圖/TVBS)

高雄一位蔡先生,原本要到電信公司辦理過戶,沒想到卻被服務人員告知有2張22年前的帳單沒繳費,但他說這22年來都沒有收過催繳通知,何況當時自己還是個小學生,根本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情,不過因為金額不大,再加上沒繳就不能過戶,他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蔡先生在5日下午前往電信公司服務中心辦理過戶時,被服務人員告知有兩筆欠款,據說是他22年前辦理的小學生專案所產生的費用。蔡先生對此感到十分困惑,他表示:「當然是很離譜,櫃台人員就問我記不記得這件事,我今年大概36、37歲,22年前我才在讀國小,我怎麼會知道這種事情,那我請教你上個月的禮拜一你記不記得早餐吃什麼,早餐吃什麼都不記得,你怎麼會要客戶自己記得22年前有沒有這件事情。」

面對這種情況,蔡先生表示自己別無選擇:「如果不結清就沒辦法做過戶啊,那我們消費者能做什麼動作?就只能繳費啊,那為什麼你這22年來完全沒有去做催繳的動作。」他特別指出,這兩張帳單分別是4月和7月到期,意味著5月、6月的費用有繳納成功,他質疑:「4月欠費沒有繳,為什麼那92年5月6月的帳單,沒有催繳的動作。」蔡先生認為這種做法漏洞百出。

高雄市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表示,如果消費者針對電信業者所主張的多年前欠費認為已經超過時效,基本上消費者有權利拒絕給付。一般而言,電信帳單欠費有2年催繳時效,過了追溯期,消費者可以拒絕繳費。不過,欠款仍然存在,電信業者也能主張不同意過戶。目前電信業者表示,關於這兩張22年前帳單的情況,仍在查明中。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普發現金懶人包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鳳凰恐轉強颱從南部登陸 連3天影響台灣

自由電子報
02

全台風雨躲不掉!鳳凰颱風估週日轉強颱 「北轉撲台」連2天下到發紫

三立新聞網
03

「2」改成「3」!國小代課老師竄改考卷送分 4班要重考

TVBS
04

健保補充保費挨轟 石崇良親上火線:改革是為了公平非「搶錢」

自由電子報
05

租屋養老遭拒!台中75歲長者「找40間租屋」全碰壁…房東聽年齡秒拒絕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