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兩度偷吃狂點外送茶!喊「私下很會撒嬌」下場曝光
高雄一對夫妻結婚僅兩年多就協議離婚,婚姻期間男方多次被控與他人過從甚密,甚至被發現疑似涉入性交易及與第三者旅行。女方因此提告,請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認定男方確實多次侵害配偶權,必須賠償新台幣27萬元。
判決書指出,兩人於2022年(民國111年)3月登記結婚,但婚姻並不平穩。女方指控,丈夫明知已婚,卻仍與暱稱「媗寶」的女子互傳曖昧訊息,甚至深夜造訪對方住處。丈夫簽下協議書,答應若再出軌就把夫妻名下房產全歸給妻子。
兩人於2022年(民國111年)3月登記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丈夫事後卻透過通訊軟體與多個帳號聯繫,疑似尋找「外送茶」,對話內容包括「18點左右有空的妹妹?」、「喜歡大不要胖」、「希望可以約會」等等。除此之外,丈夫還被發現追求另一名女子劉姓女子,兩人在街頭摟腰、牽手、進出住處,甚至一同赴澳門旅遊,更傳給劉女曖昧訊息,包括「給我妳最自在的一面就好,我都很喜歡,我也都接受」、「我要抱抱」、「我私下很會撒嬌,幫我保密一下」、「想妳了」、「我有點酒意了,我怕我比較黏妳」等等。
丈夫事後卻透過通訊軟體與多個帳號聯繫。(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過程中,劉女出庭作證,承認與男方確有互動,包括擁抱、摟腰等親密行為。加上相關對話紀錄、照片與乘車紀錄等佐證,法官認為被告行為已嚴重逾越一般社交範疇,對婚姻共同生活造成重大破壞,構成侵害配偶權。
最終,法院判決男方需賠償女方精神損害27萬元,並負擔大部分訴訟費用。雖然金額低於女方原本求償的40萬元,但仍確立其配偶權受侵害的事實。至於男方抗辯「已經移轉不動產作補償」的說法,法院則認為並不足以免除侵害責任。
法院判決男方需賠償女方精神損害27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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