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粿粿要求范姜放棄婚後財產」夫妻財產不是共有的嗎?配偶分一半?律師這樣解答
儘管我們希望婚姻中一切順利,但該有的法律常識還是不能馬虎。
一般為「法定財產制」
日前范姜彥豐指控妻子粿粿婚內出軌王子(邱勝翊),引起軒然大波。范姜向粿粿索賠1,600萬(後降為1,200萬元),而粿粿也拍影片反擊,暗指范姜為軟飯男。
關於范姜提到粿粿引導他簽署「放棄婚後財產」一事,兩人各說各話;而夫妻財產分配也沒有戲劇中演的「淨身出戶」那麼簡單。
(粿粿與范姜彥豐結婚3年,有一個可愛女兒,目前協議離婚中。)
鼎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蘇文俊表示,現下台灣早就沒有夫妻財產共有的制度了。現在只要結婚,如果沒有「特別約定財產制」的話,都是屬於「法定財產制」。
「財產」或「債務」,登記誰的就是誰的,並沒有配偶可以分一半的權利。
在「法定財產制」之下,如果離婚了,財產少的一邊,可以向財產多的一邊要一半資產,這就是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具體的計算的方式是:正資產扣掉負資產之後,財產較多者要給財產較少者差額一半。
至於婚前財產、遺產、無償取得等都不算在婚後夫妻財產中。
房子登記名下不代表全是你的
在粿粿與范姜事件中,據TVBS引用秦代書地政士事務所發文指出,這場爭議只需關注兩筆帳:第一,「出軌」這筆帳,這是精神賠償(侵害配偶權),通常是在法院另外主張的。
第二,「財產分配」這筆帳,這是實實在在的數學計算,不因誰有錯就不能分。
針對婚後買的房子到底要怎麼分?秦嘉鴻解釋,雖然不動產採登記制,房子登記誰的名下,決定了所有權及處分權,但在離婚分財產這件事上,「名字」不是最終決定分配金額的關鍵!
(范姜日前影片中控訴粿粿引導他簽署放棄婚後財產,且房產為女方名字。)
當粿粿說她頭期款付得多、房貸付得多,所以登記在她名下,言下之意似乎認為離婚後房子就算她的。但法律上最關鍵的不只是登記誰名下,而是「付房子的錢從哪裡來」。
關於頭期款是否用婚前財產支付,秦代書地政士事務所表示,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它本身就是婚後財產,要拿出來分配。
但如果頭期款是用「婚前」就有的存款來支付,那這部分價值可以主張「不算入」分配範圍。但必須拿出紮實的銀行對帳單,證明這筆錢是從「結婚日當天就存在」的那個戶頭裡匯出去的。
尤其很多人婚前婚後都用同一個帳戶,錢一混在一起,就很難證明哪筆是「婚前的老本」了。法院會傾向於推定是婚後財產,這時候舉證就很硬了。
至於房貸部分,假設房貸是用婚後賺的薪水去繳,那在法律上,它就是把「婚後財產」(薪水)轉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婚後財產」(房產價值)。
所以,誰繳得多、誰繳得少,其實都不影響「房子要拿出來分配」這個原則。除非能證明是用「婚前財產」在繳房貸,否則它就是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
用法律常識保護自己
有熱心網友補充解釋,意思是即便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也可要求扣除房貸後剩餘的財產分配(若男方為收入較少的一方)。
同時,繼承的房子與土地皆屬於無償取得,即使結婚後又離婚,也不算共有財產;除非另一半生老病死,不然是分不到的。
另外,結婚前的股票、股利是屬於個人財產,而結婚後股票買賣屬於個人,股利則屬於共同財產。
整個看下來,小編頭暈眼花,其中的眉角與水也很深,但該知道的還是不能逃避。擁有正確的法律常識,才能適時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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