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黨代會10日登場 聚焦兩年條款、選舉提名條例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9日電)民眾黨明天將舉行黨代表大會,除了黨代表提案將觸及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存廢,也將通過民眾黨章程修正案,增設仲裁委員會及「言行條款」。為迎戰2026九合一大選,黨代會也預計通過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
民眾黨10日上午將於桃園舉行第3屆第2次黨代表大會,當天下午則舉辦6週年黨慶。根據議程,黨代會規劃黨主席致詞、中央黨部與立院黨團報告,還將討論章程修訂案,並制定財務管理條例、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等,以及攸關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存廢的黨代表提案環節。
民眾黨章修正案部分,最主要變化包含指定中央委員從明定3席改為1至3席,票選中央委員明定由黨代表大會就黨員選舉產生,並增設「言行條款」。章程修正草案明定,黨員及各級組織言行、決議有違背章程或民眾黨決策,或破壞民眾黨名譽情事,黨得予評議並裁決適當處分,並另訂紀律評議裁決準則。
另一方面,章程修正案若通過,民眾黨也將增設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對中評會最後裁決不服的救濟。章程修正案明定,仲裁委員會設置5位委員,由黨主席推薦立場超然、處事公正的黨內外人士,委員為無給職,任期與黨主席相同,並由委員間互推1人為主委。
此外,為迎戰2026九合一大選,民眾黨中央黨部研擬的「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也將送交黨代會通過。草案明定,為研議制定公職人員選戰布局策略、統籌提名作業,黨主席得視情勢設置選舉決策委員會,而選決會任務包含徵詢協調各選區參選人、訂定提名原則、決定艱困選區及特殊情勢因應、決定公告各選區提名額度、審核各選區民眾黨公職候選人名單等。
選舉提名條例草案明定,選決會成員為9至11人,黨主席與秘書長為當然成員,其餘成員由黨主席提名,並經中央委員會同意後擔任;除民眾黨員外,選決會得邀請非民眾黨的社會賢達,提供選舉布局與決策建言。
外界關注民眾黨是否會延續前黨主席柯文哲訂下的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據了解,有民眾黨代表認為,現在的艱困時局已與當時訂下兩年條款時有所不同,非常時期應有非常作法,而黃國昌是立院最強戰力,不宜戰前換將、削弱立院戰力,因此擬提案暫緩兩年條款。
但另一方面,也有黨代表認為,廢除兩年條款恐引發誠信問題,繼續執行才能讓更多政治素人有實戰經驗,卸任者不僅可在2026年扛下「選舉母雞」角色,也可為2028年大選時培養出更多有經驗的立委參選人。
對此,黨主席黃國昌、立委黃珊珊近日相繼力挺落實兩年條款,外界則預料廢除兩年條款的可能性不大,惟實際狀況如何,待明天黨代表大會揭曉。(編輯:林克倫)1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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