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抽血案 涉國科會每年900萬計畫補助 教育部開罰校方及研究主持人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教練長期威脅選手「抽血換學分」,配合研究計畫抽血,全案涉及每年約新台幣900萬元的國科會跨校補助計畫,教育部開罰台師大新台幣110萬及研究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各50萬元罰鍰,命令台師大自7月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改善。至於中央大學及長庚大學相關教師則聲明未參與有爭議的子計畫。
台師大今天除再次誠摯道歉,也表示會配合調查,以回應社會期待。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於去年11月28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揭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中的「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台師大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抽血,每天三次,學生若不配合,就威脅扣住畢業學分。
台師大校方在事發後向大眾致歉,並說明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後,對涉案女足教練做出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等五項懲處,但未解聘,又再引發爭議。
後續又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涉及三項子計畫,其中一項由台師大執行,另兩項由中央大學執行。
中央大學校方今天回應指出,中大教師參與的子計畫,僅限於非侵入性檢測,例如透過平板裝置及智慧型手錶進行心率、脈搏等認知與生理數據量測等,過程都遵守人體試驗委員會的規範。
台師大校方今天則再度重申,女足教練涉及的研究計畫已中止,研究經費繳回,受試資料已依照人體研究法規定銷毀。
台師大表示,經研究倫理以及霸凌小組調查,已確認受試者同意書有「施測後補簽」的情形,受試費用則是先入學生戶頭後,再回繳作為女足隊費。而調查也證實,以前確實有非護理人員執行人體試驗(抽血)的狀況,但今年已由醫事人員操作。
台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此案後,建議給予涉案女足教練解聘2年處分。但後續送到教師評審委員會,經三級三審,做出不予晉薪等五項懲處,但不包含解聘。
台師大教評會的決議,已送到教育部備查。教育部如果認為審議或處理不當,可退回台師大重審。教育部今天表示,已開罰校方110萬元,裁處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50萬元罰鍰,並命台師大自7月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改善。
台師大校方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除再次誠摯道歉,也表示會積極處理面對,除依法繳納教育部所裁處的罰鍰,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資料,並依程序盡速重新啟動內部相關處分及制度改革作業,持續落實完善研究倫理機制,以回應社會期待。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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