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2狼醫涉性侵病患、性騷女同事 懲戒結果出爐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大醫院婦產部前主任陳思原涉嫌性騷多名女同事,前住院醫師黃信穎性侵女病患已於5月被法院判刑3年。台北市政府本月1日公布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結果,廢止黃信穎執業執照、處陳思原停業3個月,而2人都未聲請覆審,懲戒確定。
北市衛生局7月24日醫師懲戒決議書指出,陳思原從1988年至2024年執業登記在台大醫院期間,曾對多名女性同事做出摸手、摟抱等性騷擾行為,經台大醫院調查結果為「性騷擾事件成立」,經審查,陳所為符合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依《醫師法》移付懲戒。
決議書表示,陳思原的行為違反《醫師法》,經衛生局移付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停業3個月,命他於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學分,包含10學分性平及10學分醫學倫理。
黃信穎部分,7月24日醫師懲戒決議書指出,2021年6月他時任台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執行醫療業務。A女6月26日至急診室就診後,經診斷而留院觀察,黃27日為急診值班醫師,黃明知A女是因醫療關係而受自己照護之人,當日竟以需對她身體檢查為由,在無任何護理師在診間陪同下,趁機對該女性交得逞。
該案同樣經台大醫院方評議認定「性騷擾成立」,有《醫師法》第25條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情形,依法移付懲戒。另外,台北地院5月5日刑事判決,黃因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
決議書指出,黃信穎確有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經北院刑事判決確定,黃不服一審判決,向高院提出上訴,該案刑事部分尚未定讞。經審議黃所為違反醫師法,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廢止執業執照,命於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學分30學分,包含10學分性平、20學分醫學倫理。
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吳岱穎表示,被懲戒醫師如對決議不服,得於決議書送達翌日起20日內請求覆審,陳思原、黃信穎分別於7月28日及30日收到,期限內均未聲請覆審,懲戒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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