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台灣曼德拉」是施明德,不是柯文哲
羈押將滿一年,為京華城案「遭難」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庭情緒愈來愈焦躁,繼十天前「咆哮公堂」後,這一回他在庭審結束法官退庭後,依舊嗆聲檢察官,「民進黨不會永遠執政,再關,我就成了台灣的曼德拉。」
施明德威權時代坐政治牢,柯文哲民主時代坐司法之名的政治牢
柯文哲言過其實,「台灣的曼德拉」早有其人─是為台獨主張坐政治牢近二十六年,仍倡議政治和解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施明德的遺憾是台灣社會、甚至他所摯愛為之犧牲的民進黨,並未給他足夠的重視,遑論榮耀,在他成為反貪(扁)紅衫軍總指揮之後,就與民進黨割袍斷義,至死,民進黨只發了一紙聲明表達悼念之意;政治之現實可見一斑,就此觀之,「台灣的曼德拉」也不值得自豪。
對比施明德願為台獨主張坐政治牢,美麗島事件後當庭求死,以證政治黑暗世道不公;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圖利案」,是施明德最痛恨的「貪瀆」,然而,看到柯文哲的處境:一,起訴前在押,起訴後續押,庭審後延押;二,庭審迄今,貪汙金流證據不足;三,圖利法源認定仁智互見;四,政治獻從金額到捐款人也頗有落差,部份證人甚至否認曾經捐款;五,即使如此依舊一再延押,檢狠而審不敢不從。由此觀之,柯案不是政治案件,猶似政治案件,而且,是最糟糕的「司法迫害」的政治案件。
由是觀之,施明德在威權時代坐政治牢,冤!柯文哲在民主時代竟仍遭遇無視人權的浮濫羈押,與無視證據的奉旨起訴,其冤更冤!
「黨檢媒」獵殺「政敵」,對黨內異己待遇有別亦不手軟
柯文哲的憤怒,不僅僅是個人之冤,而是台灣司法獨立之陷落─檢調之刃全面指向權力者的「政敵」;查到現金一大袋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押四十七天,起訴後即交保,「黨檢媒」成篇累牘地對柯案偵查全公開,一年後重刊過去的「舊聞」(柯文哲對京華城案的批示),對鄭案同樣成篇累牘─翻案─律師庭上辯護全刊載,有「黨證」和沒「黨證」待遇還是有別,但運用司法手段對付「政敵」,接近政壇共識;民進黨南、高兩市立委林宜瑾、林岱樺捲入「詐領助理費案」,案情尚未明朗,但與民進黨內市長選舉布局、派系之爭息息相關,林岱樺不放棄競選,其遭遇與也曾受「偵查全公開之害」的前新竹市長高虹安一般,私人LINE對話全公開,唯一比高虹安好的是,或許因為不是民進黨初選或選舉期間,「黨檢媒」沒以抽印本全高雄散發。
挺柯醫師蘇偉碩舉行記者會,質疑監察院就京華城案的調查報告糾正案是以不當的法律見解,遂行政治獵殺的目的,幕後黑手是內政部(國土署),因為監委的調查與糾正打臉二0一二年的監察院,而內政部也打臉自己二0一0年的有效函釋;可想而知,監察院和國土署都嚴正駁斥。
京華城案,監察院曾有兩份糾正,第一份糾正郝市府壓低京華城容積率,這也是爾後柯市府一度調高其容積率到百分之五百六十的基礎;第二度放寬到百分之八百四十,則讓監察院二度糾正;第一份是「藍總統」提名的「藍監委」糾正「藍市府」,沒有政治獵殺問題,第二份是「綠總統」提名的「綠監委」糾正「已經不綠的市府」,其中有無政治考量,仁智互見,但監委只提糾正(機關)沒彈劾(市府官員),算是對此案留手了,「糾正」機關而未彈劾或移送,意味監委頂多認為「行政處置(放寬容獎)不當」而非「不法」。
監察院非故意成幫兇,檢狠審從─司法再難獨立
至於國土署的「駁斥」就尷尬了,因為根據其「嚴正聲明」,「本案是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由台北市政府本於權責處理,無須報請中央同意。」為避免類似案件未依通案性容積獎勵規定,而為單一對象創設容積獎勵項目產生爭議,國土署已請各地方政府於「審議細部計畫及容積獎勵規定」時,應特別注意相關公益性及合理性。簡單講,細部計畫和容獎就是「地方政府權責」,至於上級機關提醒的「公益性及合理性」,同樣由地方政府─包括都委會認定,京華城庭審迄今,除前副市長林欽榮有不同見解外,出庭做證的相關公務員的證詞皆依法定程序未違法。
柯文哲痛恨被押了一年,檢察官還搞不清楚起訴的適法性竟認定他「違法」,柯文哲幾番庭上庭外發飆,庭審的法官不知心中有無一絲感嘆或疑慮,行政權裁量範圍的都計細部計畫與容獎,能由法官判決合法與否嗎?除了京華城,還有三十六案依細部計畫放寬容獎者,這就是地方政府權責,難不成要法官逐案論是非?
監察院和內政部用打臉自己的法律見解「糾正」柯市府,起心或許只為「警告」,而非真要司法入其罪,但檢察官出手,就是重拳,重拳亦無妨,查到貪瀆就辦到底,查不到金流就不能硬栽貪污,沒有金流的「圖利」,先不問當事人所為何來?法律上要以罪入刑,並不容易,檢察官不服自己辦案不講究,證據拿不到,豈能以押人為手段?圖利官司之路漫長,硬要押好押滿就是有違司法人權,檢狠審從,以上意為度,就是司法難以真正獨立的根源。(推薦閱讀)夏珍專欄:柯文哲咆哮公堂─是對賴清德的控訴也是宣戰
柯文哲不是台灣的曼德拉,但他照見台灣「司法的脆弱」,以個人之自由殉司法,可嘆的是,這樣的政治鬧劇、司法悲劇發生民主化後的今天─距離施明德第二次出獄,已經三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