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壽險綜合險踩紅線?金管會查逾十家、10月揭曉 下架潮先爆
金管會全面清查壽險綜合型保單,部分商品將疾病保障延至第二保單年度才生效,涉變相拉長等待期疑義。據了解,結果最快10月出爐,涉及業者逾十家,不少公司已陸續下架或停售。
業者已提前掀起下架潮。據了解,國泰人壽「第一盈家」、「金康泰」這兩張以銀行通路銷售保單,已在7~8月陸續下架,以業務員通路銷售的「美愛康盈」也預計9月24日停售;其他業者相關保單,也陸續下架或停售。
據透露,此次清查範圍也遠比最初外界點名的少數保單更廣,涉及壽險公司多達15~16家。
爭議核心是,部分美元利變終身壽險或防癌險,將特定傷病、重度癌症或相關提前給付,設計成第二保單年度起才生效。
依現行規定,一般疾病等待期最長30天,重大疾病及癌症最長90天,因此外界遭質疑以保障起始時間設計,實質拉長疾病保障空窗期。
金管會7月已對外表示,即使保單採壽險搭配健康險的「綜合型態」設計,各項保障仍應分別依其險別規定辦理。換言之,只要涉及健康險給付,仍須回到健康險30天或90天等待期規範檢視。
壽險業者當時主張,相關商品第一年並未把特定傷病發生率納入費率,也未收取相關保障保費,因此並非把既有健康險等待期延長,而是自第二年起才開始提供該項保障。
不過,保發中心總經理詹芳書近期投書指出,監理判斷不應只看條款名稱,而應採「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關鍵在疾病風險何時移轉。
詹芳書指出,若第一年疾病風險仍完全由保戶自行承擔,甚至第一年罹病後連未來給付資格都喪失,經濟效果就與長達一年的等待期高度接近。
據了解,金管會目前傾向,若清查後認定商品設計不符規定,將要求相關商品停售、下架。
至於是否進一步裁罰,仍須待各家公司、商品設計等逐一釐清,但金管會態度是,若確認違規就會依法處分。除停售與是否裁罰外,既有保戶權益也將是後續外界關注焦點。
若最終認定違規,已投保契約是否需要批註調整,及過去在第一保單年度發生疾病事故、未獲相關給付的案件如何處理,都有待金管會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