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可查家暴保護資訊系統 衛福部:利掌握危機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5日電)近日有家暴被害人已聲請保護令仍遭害,衛福部今天表示,因應警政處理家暴、違反保護令案單位不同,將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以利掌握暴力危機程度。
近日發生數起重大家庭暴力案件,被害人在已核發民事保護令情況下,仍遭害。民進黨立委黃捷日前質詢,相關案件中,警方未將家暴資料提供給地檢署,導致檢察官無法完整判斷是否需要聲請羈押。
為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令制度與刑事司法程序,衛生福利部今天邀集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新北市及台北市等地方政府警察局及5名專家學者,召開精進家庭暴力案件司法程序研商會議。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說明,會議重點結論包含,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得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瞭解該案加害人歷次家暴通報紀錄,以利掌握暴力危機程度。並介接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作業平台資訊,讓員警處理家暴案件時,除能透過M-Police得知保護令資訊,也掌握被害人危機與風險。
保護司長張秀鴛接受媒體採訪說明,警政系統處理家暴事件的為婦幼隊,及各地方分局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的,則是偵查隊。因缺乏資料串接,偵查隊辦案時只能得知當次違反保護令的狀況,無法得知過去家暴情況,不利於後續檢察官聲請羈押,因此這次會議後將由警政單位盡速處理。
保護司指出,會議結論也包含,應強化主管機關、警察機關儘可能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以及在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時,網絡除提供通報表、親密關係危險評估量表外,也須提供驗傷單、照片、手機簡訊通訊截圖等事證資料,以縮短法官審理時間。
針對違反保護令案件移送資料,保護司表示,將請警政署檢視違反保護令案件警察移送清冊,更新移送清冊檢核表內容,加強案件移送資料完整性,供值班檢察官快速掌握案件風險評估與危險分析。
電子監控部分,保護司表示,相關單位原則都同意朝此方向發展,但因涉及被害人與加害人人身自由與隱私議題,建議先分析比較不同國家立法制度與執行配套,必要時會同民事、刑事、警政、社政、衛政單位等共同參訪相關國家制度,或辦理國際研討會,借鏡國外經驗。(編輯:管中維)1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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