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亞洲那斯達克 關鍵就在這2、3年!創新板待政策鬆綁、搶灘國際舞台
作者:財訊雙週刊/張道宜
政府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行政院長卓榮泰7月甫宣示5大方向,其中「鬆綁法規、打造亞洲那斯達克」成為重點,要求證交所以「創新板」承擔此關鍵任務,不僅要把國內新創留在台灣,還要吸引海外企業來台掛牌。
台灣挾著強大的半導體、資通訊相關製造實力,相關供應鏈完整,已經成為全球AI中心,具備發展「亞洲那斯達克」的實力。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蕭明福接受《財訊》雙週刊採訪時表示,若能爭取外資企業加入創新板,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就能成為這些企業運籌資金的地方,相得益彰。不少專家也認為,若能吸引各國重要科技公司來台上市,也能藉此與台灣安全與科技產業發展進一步掛鉤。
然而,創新板既然要打國際杯,上市條件就應該比照主板,接軌國際。但是現行規範的諸多限制,讓不少業者疾呼,政府若無法盡速鬆綁創新板的相關法規,恐成為紙上談兵,錯過台灣成為「亞洲那斯達克」的黃金時機。《財訊》雙週刊整合各方專家意見,一致指出要鬆綁相關法令限制。
第1,放寬外國企業台籍董事過半的限制。現行制度規定,外國企業在台上市櫃企業,台籍董事席次須超過半數,且至少兩席台籍獨董;反觀在主要國際市場,如美國、香港、新加坡均無類似要求。
董事身分限制 比國際還嚴
追溯原因,2020年8月康友-KY案後,金管會為強化對外國公司監督所致;雖立意良善,但較國際嚴格的規範無異於築起高牆,將海外企業拒之門外。
KPMG安侯建業創新與新創服務團隊主持會計師黃海寧接受《財訊》訪問時表示,以新加坡為例,只要求外國上市公司需至少有兩名獨立董事,且至少其中1人常駐當地,常駐資格涵蓋公民或永久居留等;香港則要求外國上市企業董事會設置至少兩名授權代表與一名替代聯絡人,或是委任授權代表,負責與港交所聯繫。「不妨仿效新加坡或香港的制度,不以戶籍,而是以居住地作為要求,平衡公司治理以及監管彈性」。
更多財訊雙週刊文章
台新新光金控上路 三大挑戰在眼前!大股東直言:短期內不會有綜效
石破內閣倒數中!日本民意轉向民生 「特拉斯式衝擊」成經濟最大警訊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