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仁標榜「高蛋白」遭打臉 標示不符遭罰4萬
[NOWnews今日新聞] 近期市面頻傳蝦仁產品違規使用漂白劑或磷酸鹽,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近期亦啟動「冷凍冷藏蝦類產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10家水產品製造業者進行全面稽查與抽驗,共檢查245件標示、抽驗425件產品,其中查獲1件標示不實,已依法裁罰4萬元,業者也已下架停售問題產品。
台中市食安處表示,本次專案稽查重點包括業者作業環境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產品標示與可追溯追蹤制度等,10家受查業者皆符合規定;另針對魚貝類、水產動物、蝦仁原料及產品共11件進行抽驗,檢測項目涵蓋重金屬、動物用藥殘留、磷酸鹽、硼酸及其鹽類、漂白劑與微生物等,結果均未檢出違規項目。
不過,稽查中發現一件標示不實案例。北屯區一業者販售的「開背白蝦仁」產品,包裝上標示「低脂、高蛋白、通過HACCP認證」等語句,經查業者並未取得HACCP認證,且產品脂肪含量與「高蛋白」標示皆不符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已遭裁罰新台幣4萬元。
食安處進一步指出,為持續把關水產品品質,除專案行動外,也加強例行抽驗。114年上半年共抽驗414件水產品,另查核231件產品標示,檢驗項目涵蓋重金屬、動物用藥、食品添加物、微生物與輻射物質等,結果皆合格。所有查驗結果均公布於「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對於坊間常見的磷酸鹽添加爭議,食安處提醒,磷酸鹽雖為天然成分,廣泛存在於食物中,但長期攝取過量恐影響健康。民眾購買水產品時,應注意四大原則:一、確認標示資訊清楚;二、避免購買外觀異常或有異味產品;三、選擇信譽良好的品牌;四、均衡飲食,避免偏食與過度依賴加工品。
食安處也呼籲業者,生鮮水產品不得添加磷酸鹽,若為加工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定並正確標示;如宣稱「高蛋白質」,則產品須符合《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相關標準,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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