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硬上前女友!逞慾後丟「沾體液內褲」嗆:去報警
社會中心/周孟漢報導
不甘被女友提分手,竟強行進行侵犯,甚至還持不雅照片進行威脅!台南1名男子日前遭女友提分手,事後他前往女方住家希望復合,沒想到遭拒絕後,一氣之下竟實施侵犯,即便女方不斷哀求哭喊,他也不放在眼裡,直到自己腳抽筋他才停下,事後更扔內褲在女方臉上,嗆「拿去報警,上面有我的體液」,這名男子的最終下場也曝光。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男子與受害女子過去是情侶關係,但2人在交往一段期間後,女子因故提分手,男子見狀後心生不滿,在2023年1月前去女方住處,憑著體格優勢,對女子進行侵犯,過程中絲毫不顧女方要求停下,以及哭喊,持續脫去其衣物,進行侵犯行為,直到自己腳抽筋他才停下,最終逞慾成功,事後男子更是將女方的內褲丟在她臉上,語帶挑釁說道「拿去報警,上面有我的體液」。
而在同年12月下旬,男子得知女方有了新歡後,不僅長期在女方家樓下盯梢,還持續以通訊軟體傳訊息及打電話騷擾,甚至傳了2人在交往時的不雅影像,威脅女方若不復合,就會將這些照片公開至網路上,並傳給親友,讓女方長期飽受內心壓力,嚴重影響心理安全。
不過,到了法院審理時,男子卻否認一切犯行,表示當天「不記得是否發生性行為」,並指出當下2人關係和緩,沒有違反女方意願,但法官在根據女方多次證述,以及勘驗訊息紀錄、物證後,認定女子陳述一致可信,足以佐證其遭遇,即便男子坦承部分恐嚇行為,有意進行和解,但因女方拒絕調解,加上未見悔意,反而持續以訊息、電話與私密照威脅,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3年8月,同時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4月徒刑,後者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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