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客攔路辱罵小巴司機 兩人認踩行人路罰千元
去年12月中,大埔公路大窩段有4名單車客疑不滿小巴響號警示,攔截小巴開車門辱罵司機,事後3男1女被捕,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共9罪。案件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其中兩男女一同承認一項沒有在已劃給單車使用的道路上騎踏罪及一項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罪,各自罰款1,000元。餘下兩被告押後至9月16日答辯,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案件,被告續准保釋。
餘下兩被告押後至9月16日答辯
4名被告為曾力謙、朱穎軒、張志鍵及李蔚君,介乎28至45歲。曾、朱、張一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4人各自被控一項沒有在已劃給單車使用的道路上騎踏罪及一項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罪。
張志鍵及李蔚君昨日各自承認一項沒有在已劃給單車使用的道路上騎踏罪,以及一項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罪。張否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再訊,屆時曾及朱會答辯,張會作審前覆核。
案情指去年12月14日早上,涉案小巴司機駕駛至大埔太和路大埔公路大窩段近燈柱時,4被告與另外兩人在小巴前道路左邊踏單車,沒使用單車徑。小巴司機向5人響號,張志鍵打手勢讓小巴先行,惟一名現被通緝男子擋在小巴前,小巴司機遂再次響號,另一人便將單車踏到馬路中間。小巴在紅燈前停下後,張、李及另外兩人踏單車上行人路轉彎離去。
小巴行車攝錄儀和乘客拍攝到案發過程,案件報警處理,4人今年1月被捕。張在警誡下稱在馬路上踏單車較快及順暢;李稱不知單車徑入口在何處。
案件編號:FLCC 1120/25
睇完新聞,記得追蹤am730以下平台,接收最新、最啱你嘅消息!
Facebook:am730 (https://www.facebook.com/am730hk)
Instagram:am730hk (https://www.instagram.com/am730hk/)
YouTube:am730 (https://www.youtube.com/c/am730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