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戰場】穩定幣市值增至1.8萬億 能鞏固美元抗人幣?
在2018至2024年間,以加密貨幣(Cyptocurrency)為主的全球虛擬資產市場高速發展,期間加密貨幣市場規模擴大24倍至3.3萬億美元(約25.9萬億港元),相等於傳統股票市場的2.6%,發展潛力不可小覷。今年,香港已為穩定幣(Stablecoin)立法,相關法例將於今年8月生效,而美國的參議院已通過穩定幣法案《GENIUS法案》,並已送交眾議院審議。由於穩定幣在迎面而來的全球貨幣新秩序擔當重要角色,投資者宜充分了解和準備。
穩定幣是穩定的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如美元、港元、歐元、日圓等或特定實體資產如大宗商品黃金掛鈎,猶如介乎現實法定貨幣與數碼貨幣之間的通用貨幣,旨在減少價格波動,提供穩定的價值儲存和交易媒介,成為加密資產中罕見的低波動資產。近年法幣穩定幣正在全球興起,形成新型支付工具。穩定幣市值在5年間擴大46倍,今年3月底達2,350億美元(約1.84萬億港元),當中幾乎全與美元掛鈎。
美國目前國債規模超過36萬億美元,每日利息支出逾23億美元,特朗普政府擬盡快通過《GENIUS法案》,變相建立「數碼化美債再融資」機制,也可視為將美債「數碼零售化」,以解決美債需求轉弱的問題,確保美國政府可繼續以發新債冚舊債,延續財政可持續性。相關法案規定,所有合資格穩定幣發行人須以等值美元現金或美國國債作100%儲備。
以穩定幣USDC為例,投資者用一美元購買一枚USDC,發行商(如在美上市不久的Circle)會將一美元買入美元國債或存入銀行現金,美國財政部因此獲新資金,而穩定幣則維持一兌一美元錨定,變相將穩定幣發行規模與美債需求掛鈎,形成數碼美元與美債的資金閉環,變相讓全球穩定幣用戶間接成為美債的散戶買家。有分析指,若穩定幣發行量由目前的2,000億美元擴大至預期的兩萬億美元,全球資金將可為美國提供可觀而低息的持續資金來源。
重構貨幣秩序 港作戰略沙盒
香港方面,穩定幣制度將於今年8月1日生效,屆時持牌發行人(例如金融機構和虛擬資產平台)將可向公眾發售穩定幣。分析預期,香港穩定幣先與美元和港元掛鈎,未來將尋求與人民幣掛鈎,可讓中國在維持資本帳未全面開放的情況下,配合經貿發展,增加人民幣國際流動量,長遠有望支持國際貿易的跨境人民幣支付,變相充當人民幣國際化的戰略「沙盒」。
以上解釋了為何港、美兩大國際金融中心都積極發展穩定幣,背後其實是中美兩強在貨幣領域的博弈。全球將迎來穩定幣生態的爆發期,當穩定幣獲官方接受,流通量大增,隨之而來是全球貨幣體系改革。由於穩定幣可突破地域限制,短至幾分鐘可完成跨境轉帳,且毋須經過傳統銀行體系,勢將顛覆跨境支付;亦正因穩定幣轉帳可24小時操作,基本上可做到即時結算,並近乎零成本,大大降低投資者的支付風險和成本,促進交易。此外,穩定幣是加密交易必備的工具,可視為加密市場的通用代幣,也被視為去中心化金融(DeFi)生態中的核心基礎。
促進跨境交易 減依賴SWIFT
不過,穩定幣興起並非意味新的「超主權」貨幣體系誕生。更貼切講,穩定幣屬於支付工具,本身並無升值空間,也可視為現有監管下法定貨幣的延伸,用於促進跨境交易的工具,其應用也可降低對美元與環球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系統的依賴。未來在監管放行及機構採用兩股動力下,穩定幣將對全球金融體系帶來深遠影響。
當然,穩定幣非毫無缺點或風險。發行機構存在儲備不足,甚或出現擠兌、失竊倒閉等風險,而突如其來的大規模贖回或引發拋售儲備潮,或加劇市場波動;還有就是當穩定幣大舉流通,將一定程度削弱中央銀行及傳統銀行的角色,令經濟體更難掌握財政及貨幣政策,且加密市場相關監管政策也可能隨時出現重大轉變等。
美匯被動貶值 衍生品難追蹤
近日國際清算銀行(BIS)指穩定幣無法通過任何貨幣的3大主要測試。有分析指,美國放行穩定幣,並容許納斯達克加密貨幣指數納入多種加密幣,或意味有別於目前主流穩定幣主要基於以太坊(ETH)主鏈,未來穩定幣將進入多鏈架構的時代,規模大幅擴張,結合資本市場槓桿操作,變相放任美元衍生品在全球濫發,結果讓美元被動貶值,其可怕之處是這種美元衍生品就連美國政府都無法直接追蹤,聯儲局也沒任何工具可直接回收,這種變相是後美元霸權時代的貨幣變異,沒人能推測結果。
因此,穩定幣將是世界貨幣改革的重要部分,不得不了解;但作為投資者,多元組合,包括擁有實物黃金,乃新、舊貨幣秩序更替過渡期下的保命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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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條例8月生效 發行銷售須領牌
穩定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旨在透過錨定資產(如法定貨幣或一籃子資產)來維持價值穩定的加密資產。全球金融科技發展迅速,近年穩定幣在支付、跨國交易、去中心化金融(DeFi)及Web3生態系統中的應用潛力巨大,但也帶來顯著風險。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把握穩定幣的創新潛力,同時亦意識到其對貨幣穩定、反洗錢及金融安全的潛在威脅,故當局制訂《穩定幣條例》,透過引入發牌制度規範穩定幣的發行及相關活動,確保市場秩序、公眾利益及香港金融體系的長期穩定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金融管理專員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就擬議監管制度進行聯合公眾諮詢,共接獲108份意見書。諮詢總結已於2024年7月發表。《穩定幣條例》已於今年5月21日獲立法會通過,並於2025年5月30日刊憲,8月1日起實施。
《穩定幣條例》之主要目的是訂定監管涉及穩定幣的活動,尤其是為受規管穩定幣活動設立發牌制度,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穩定並推動金融創新。
此外,發牌制度可為公眾及投資者提供更好保障,其中條例只容許指定的持牌機構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方可銷售予零售投資者。為防範詐騙,只有持牌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廣告會被允許。
條例實施後,任何人如在業務過程中於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或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向金融管理專員申領牌照。持牌人必須為香港公司或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的認可機構。持牌人的實繳資本需不少於2,500萬元或等額貨幣,以履行實際或潛在的穩定幣贖回義務。
相關人士須符合儲備資產管理及贖回等方面的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維持健全的穩定機制,以及須在合理條件下按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也須符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披露規定及審計、適當人選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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