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院舍21人打過期新冠針 涉事醫生暫停疫苗接種服務
再有院舍爆接種超出建議使用日期的新冠疫苗事件。衞生署今日(23日)表示,涉事院舍包括元朗安老院舍「愛德安老院有限公司」及葵涌殘疾人士院舍「葵軒閣」,合共21人受影響,當中包括2名院舍職員,而有關疫苗雖超出建議使用日期,但並未超出其有效日期。署方已暫停一名涉事私家醫生在疫苗接種計劃下的疫苗接種服務,並要求2間涉事院舍及該醫生立即改善疫苗管理措施,並須密切跟進受影響人士的健康情況。
衞生署在核對疫苗訂購及接種紀錄時發現,涉事醫生於6月14日、7月7日及9日到元朗區一間名為「愛德安老院有限公司」的安老院舍提供疫苗接種服務時,為18名院友接種超過建議使用日期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根據疫苗製造商的建議,該疫苗須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0天內使用。
經進一步調查,署方再發現該名醫生亦曾於3月26日到葵青區一間名為「葵軒閣」的殘疾人士院舍提供疫苗接種服務,期間為1名院友及2名院舍職員接種已超過建議使用期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
衞生署高度關注事件,已即時跟進受影響人士的健康情況,並確定所有受影響的院友及院舍職員均沒有因為接種疫苗而出現不良情況。衞生署亦已向疫苗製造商了解疫苗在上述情況下的安全和效能等資料。經詳細考慮受影響人士的新冠疫苗接種及新冠感染史,衞生署建議受影響人士毋須重新接種疫苗,並已指示涉事醫生監察受影響人士的健康狀況,而該名醫生亦會按衞生署要求,向受影響人士或其家屬解釋事件及商討其後安排。
另一方面,衞生署已巡查涉事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檢查疫苗儲存及接種程序,並督促職員必須定時檢查疫苗的建議使用日期、分開存放不同建議使用日期的疫苗,以及按照「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指引適時處置已過期的疫苗,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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