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男導師涉非禮及襲擊共20項 被告稱「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
曾參加包括「中年好聲音」在內的多個不同歌唱比賽之歌唱老師,涉嫌非禮及襲擊11名男性,事主當中有10名為他的歌唱課堂學生。該歌唱老師被控17項非禮及3項普通襲擊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2日)於區院開審。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趁機非禮為其學生的事主之下體,亦曾要求部分事主替他手淫及口交,且曾以手指插事主肛門。
38歲被告林俊一、報稱歌唱導師。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案發時先後在葵涌豪華工業大廈、長沙灣昌發工廠大廈及順利商業大廈內經營音樂教室,被告被指於其音樂教室及其他地點分別非禮及襲擊共11名男事主,其中10人為他的學生。就其中一名15歲事主X,被告於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之間的某天,在上課期間要求X在地上伸展,其後詢問X有沒有「打飛機」,又要求X脫褲讓他觀察,並用手扯下X的褲子,用手觸碰X的下體並聲稱自己曾讀醫科,要X把他當成「大哥哥」。同年7月7日,被告在課上要求X做仰臥起坐,期間再非禮X下體,X感到不適,被告稱「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
兩日後,X上結他課時,向結他導師談及被告的行為,結他導師建議被告把事件告訴社工,X最終報案。被告於同年7月16日被捕,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事件被媒體報道後,其餘10名事主亦報案求助。而最早涉及的非禮事件為2008年發生,當時被告約20歲,其餘事件則在2018年至2023年間發生。2008年非禮事件的事主因須進行人物專訪,並得悉被告是歌唱老師,便相約到被告上水天平邨住所訪問,在期間遭被告脫去褲子,被告用手指插事主肛門約十秒及為他手淫,被告更自瀆及在事主身上射精。
其餘非禮事件則是被告在課堂內以按摩及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為由,脫下事主的褲並觸碰其下體,被告亦曾替部分事主手淫及口交,且在其身上射精。至於3項普通襲擊控罪則指被告藉化妝為由,強行親吻事主的臉部。
案件編號:DCCC 23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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