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網約車與的士業為良好公平競爭關係 倡網約車牌須競投發出
政府上星期發表網約車合法化公布初步框架,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今日(23日)表示,認同網約車乃大勢所趨,歡迎當局提出立法規管,強調的士業界並非要杜絕競爭,而是想擁有一個良好公平競爭。總會續指,政府就網約發牌數目,不能只參考客用量,亦要留意香港路面的容納量;同時建議網約車牌照應與的士牌照一樣經競投發出,或把網約車牌與的士牌照「合二為一」。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在傳媒午宴上,談到政府新發布的網約車合法化框架,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發言人翁國豪指,總會支持發牌規管網約車,並願與網約車合作。他續指,的士在港的點對點交通服務具領導地位,而網約車則可填補的士在繁忙時間、惡劣天氣和偏遠地區等情況下,服務運力不足的情況,「的士應作為主幹,網約車為輔助」;盼當局能夠安排出良好公平競爭環境,「要點吸引客人、司機就由我哋諗」。
今次網約車立法框架未有交代車輛發牌數目,翁國豪認為政府的發牌數目「只要經過數據研究,解釋到就可以」;他又指,政府不能只參考客用量,尤其將公布的粵車南下會增加車流量,因此亦要留意香港路面的容納量。他希望網約車牌照應與的士牌照一樣經競投發出,又建議網約車車齡,由政府現時建議的不超過7年,改為與的士車隊要求看齊,即初加入市場的網約車車齡不可超過3年。
網約車牌的士牌合併
另外,翁國豪又預料,網約車平台立法化之後,或會有的士司機加入,反之亦然,部分網約車司機亦可能會考慮「揸的士」,因此該會倡議,把網約車牌與的士牌照合二為一,「唔好分咩網約車牌同的士牌照,直接變成合併做一個類似公共交通駕駛牌照嘅嘢」, 讓司機可以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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