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阿Mo入稟高院 向康文署及11間相關公司索償
2022年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舞蹈員李啟言(阿Mo)遭懸吊巨型屏幕墮下壓傷,導致重傷至今仍需海外留醫。阿Mo本月初在區域法院成功申索僱員補償後,上周五(26日)進一步入稟高等法院,分三宗案件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及11間與演唱會工程相關的公司提出人身傷亡訴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根據司法機構資料,三案均由李啟言為原告,三宗案件將於2026年1月9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首宗案件被告包括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廣域策劃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聯和專業服務有限公司、C.A.N.I(Lo Chung Kai Kenneth及Yiu Yuk Ying)、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及康文署署長。
第二宗案件針對舞館有限公司(阿Mo僱主)、后會館廣告製作有限公司、香港創科媒體製作有限公司及In Technical Productions Limited。
第三宗案件則被告為東莞市銚龍舞台製作有限公司。
入稟狀列明,阿Mo於2022年7月28日晚上10時35分,在紅磡香港體育館舉行的《MIRROR.WE.ARE Live Concert 2022》中演出期間,一塊約4米乘4米、重逾500公斤的LED屏幕突然由高處墮下,壓中阿Mo,導致他嚴重受傷。
阿Mo指事故源於多名被告在設計、組裝、檢查及監督場地設備過程中疏忽,包括桁架系統、吊掛裝置及相關機械的結構安全,要求各被告為其所受人身傷害、損失及損害承擔責任,包括賠償利息及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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